终于不在用负全责
- OpEth俺一点也不觉得米国法律很荒谬,人死在你家里,你不赔钱怎么都说不过去。。。。。
- Oldman所以,行人就不要违章了,要死人的。道路违章本来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和死神开玩笑……
- 猫猫猫直接撞死是故意杀人, 司机应该采取避让刹车措施
高速是刹车也没办法不撞死的, 但是一般市区, 避让刹车是可以避让人的.
所以, 吃亏的总是车, 抢道肯定抢不过走路的.
[本帖最后由 猫猫猫 于 2007-10-30 14:49 编辑] - OpEth还是那句话,汽车是一个危险的机器,不但车上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汽油),而且高速行驶中的动能有极大的破坏力,开着这么一个钢铁怪物本身就要有必要的觉悟。目前的科技还无法达到让汽车刹车距离为0,所以即便你看到路上有人以后马上踩刹车,在一定距离内仍然是无效的,正因为汽车有这样的不可控性,所以车主必须为这一点付出必要的风险成本。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前面三猫举的老鼠药的例子也是一样的,老鼠药投放后,其结果是你不可控的,你老鼠药有被小孩误食的危险是正常人都知道的,所以小孩被毒死你不赔钱说不过去。。。。。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7-10-30 14:54 编辑] - DFLY强烈支持这项法律,现在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太SB了,典型的不怕死,反正车子不敢撞我,死了也有钱赔~劣根性啊......
你们看现在碰瓷的这么多就是以前那SB法律弄的~真是TMD - handsomeken红灯本身就是保证你安全的,你自己无视,还要怪司机吗?
危险物品多了去了,不遵守使用方法的话,是不是受害者都可以索赔了? - 猫猫猫行人交通违法当然是"罪不至死", 但是说这个没用,
现在并不是开车的要当审判员来判违规的行人死刑.
而是, 被撞死乃是在一些情况下的客观物理规律所致.
客观物理规律是人人平等的, 行人司机骑车地球都不得不遵守 - Oldman即使这种情况也是行人先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处境,知道汽车危险,还为什么要违章呢?
- DFLY凭什么?照你这样说干脆就规定机动车什么情况下都是全责算了,真太TMD公平了~中国就不要有车了,也不要有公路什么的,返回原始时代好了,人可以到处走不受约束
- Oldman行人交通违法确是"罪不至死,但行人交通违法是自己要死
- OpEth红灯这东西是有了车以后才出现的,可以认为是汽车的广泛使用后带来的一个附属品,开车的人制定规则让不开车的人强行遵守,不遵守则死了活该,这tm太强盗逻辑了吧。。。。。
- handsomeken而且从另一角度说,成年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人,当他明知闯红灯是有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的,而且从国家法律和平时的轰炸宣传也尽到了告知的义务,当你自己权衡下来觉得闯红灯获得的几秒钟比自己的生命重要的时候,别人怎么又有责任了
- 猫猫猫绝对推不出这个"所以". 这是所以, 所以得没有道理.
相反, 正是因为车是不可以随意控制的钢铁怪物, 所以行人正是应该好好的注意, 如果玩命, 就要有没命的觉悟.
事实上, 正是很多行人不把机动车的刹车距离当一回事, 以为车一定会(一定能)停下来让我的....
这司机素质再高, 也要服从物理规律...
[本帖最后由 猫猫猫 于 2007-10-30 14:58 编辑] - OpEth你开着一个自己都无法完全控制的东西上街,这等于是带着一头没有完全驯服的野狼上街一样,咬了人你赔钱不?当然你可以用自然规律来狡辩,狼是要咬人的,你看到狼就应该躲远点,凑过来不是自己找死吗?
- 猫猫猫其实红灯主要是控制汽车的.
而行人和汽车的活动范围有不可避免的交集, 这也需要信号灯来控制.
而现代社会不能没车.
如果某人确实不要受任何信号灯的控制 唯一办法就是去原始森林过原始生活了.... - OpEth行人再怎么无赖再怎么无耻,乱冲红灯横穿马路,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把你的车子撞个小坑擦破点油漆,但是司机违章对行人的生命都有威胁,从这个不对等的意义上来说,对司机多加限制是正确的。。。。。
- Raven阁下你倒还真是把行人都包装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势, 司机都是十恶不赦的强势:D
高速上一脚油门压过去........., 笑死了
你是不是以为100公里时速撞个100多斤的人, 血肉模糊, 四分五裂, 车子砸个大窟窿, 惊魂不定........司机坐在里面, 很爽是吧
别人反反复复跟你说了"火车"的例子, 我看你是听不懂来着
在100公里的高速, 在任何显示绿灯的十字路口, 有99%的情况(留下1%算我客气)........行人的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不是在司机的手里, 再不懂寡人没法解释
"行人违章是有过错,但罪不至死"------这句话说得最搞笑, 哪个司机要治行人的"罪"??? 那罪是人自己招的, 从头到尾主动权都在自己手里, 还濑起别人来了
我是司机, 为了惩罚违章的行人, 降你的罪把你撞死.......你当司机都有病啊, 吃饱了, 一脚油门, 装死个人砸了车, 我很好玩是吧
面对1吨重的车, 人的确手无缚鸡之力, 不过劳烦你用那点缚鸡之力, 管管自己那双脚, 别濑别人司机怎么怎么样, 没人喜欢撞死人取乐 - Oldman行人再怎么无赖再怎么无耻,乱冲红灯横穿马路,最坏的结果是自己送命,而不是把别人的车子撞个小坑擦破点油漆。人要对自己负责……
- 猫猫猫没有东西是完完全全可以控制的,
就算可以完全控制, 也要符合物理规律啊.
比如, 刹车举例为零, 本身就是违法物理规律的说法.
控制, 只要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认为是可以了: 比如说国家承认的驾驶执照.
另外还有交通法律要遵守, 还要有主动避让的措施 这样对狼的要求就算是可以的了. - Raven寡人终于明白了
这位阁下意思是说.........红灯是车的附属品, 车是危险品
你本来路走得好好的
来了个车, 还非要你遵守"红灯停"的准则
你看不顺眼了, 没车的时候, 老子不是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你最后那话时对自己说的吧
[本帖最后由 Raven 于 2007-10-30 15:15 编辑] - 猫猫猫再因为, 正是因为这个怪物确实是无法完完全全的控制, 所以国家还给这个怪物划分了专门的活动范围, 名叫"机动车道".
为什么国家要搞"机动车道"呢?
因为, 国家需要机动车啊...
[本帖最后由 猫猫猫 于 2007-10-30 15:13 编辑] - Raven在大放厥词, 说车无法控制, 是危险品, 怎么怎么了.........
劳烦问句
你的大脑, 能控制你的眼睛辨别红绿信号, 和两条腿的规则运动吗 - 动感超人没人赔,不是时常有报道高速上为了躲避突然冲出来的行人,车毁人亡,而那个行人没事一般的跑了。
我老婆有一次就是为了不撞上面前突然冲出来的一个人,结果猛踩刹车,导致后面的车追尾,而那个鸟人惊了一下就骑着自行车飞窜奔走了……换成我当时就一脚油门追上去了 - 猫猫猫打一顿再说
- 猫猫猫后面的车全责?
- OpEth是啊,国家需要机动车。。。。。当然是需要,国家还需要发射神六上太空呢。。。。。神六的残骸掉下来如果砸死人好像是要赔钱的,那个也是属于无法完全控制的。。。。。
正因为汽车无法完全控制,所以你对行人采取的避让措施很可能是完全无效的,俺也不认为所有司机都素公路杀手,撞死人肯定不爽,但是你即使有主观的避让想法,但是具体实施上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让机动车司机赔钱是正当的要求,因为你应该避让行人,哪怕是在行人违章的情况下,但是因为你的避让措施无效而造成了行人的伤亡,自然要赔钱。。。。。 - 动感超人是的
其实我觉得后面的车也无辜
- Raven得了, 大部分中国人, 连眼睛, 和两条腿都没法控制.........
反正寡人已经读出大致的意思了
人是最先诞生的, 什么车阿, 红绿灯啊, 都是后来品........随便哪里都是属于人的
人想怎么走就怎么都, 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随便红绿灯也好, 高速公路也好, 交通法规也好........反正有事就是你开车的不对, 该你付全责:D
真是无比华丽的"以人为本"的流氓逻辑 - LTFYH我说不遵守规则的司机还是不少吧,什么酒后驾车啊,红绿灯交替的空隙加速冲啊之类的,边开车边打电话这种。
- OpEth俺支持让那个人赔钱,俺的观点是汽车无论有没有责任如果撞死撞伤了行人,都应该赔钱,不能完全免责,但是行人的责任同样不应免除。。。。。
- Oldman这样的司机撞倒人自然要赔钱,这没什么可说的
- 猫猫猫跟火箭情况不同. 火箭砸人, 火箭没有在"火箭专用通道往下砸", 而被砸的人也没有过错, 他没有在火箭专用通道玩命.
所以跟火箭情况不同.
正因为汽车无法完全控制,所以你对行人采取的避让措施很可能是完全无效的,,但是你即使有主观的避让想法,但是具体实施上受到很大的限制,
所以避让不成功, 并不是司机的错误行为的后果, 而是行人的错误行为的后果, 所以行人应该责任自负.这话无理了, 某人患了世纪绝症, 医生治不好, 病死了. 哪怕是病人在患了绝症的情况下, 但是因为医生的没本事治疗绝症,造成了病人的死亡,医院自然要赔钱吗? 。。。。。
搞清楚因果关系先, 到底死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汽车无法控制? 还是因为行人玩命?
或者应该这样说, 被撞死也是因为行人自己不穿防撞钢铁外壳, 也是因为行人自己不躲在坦克里, 导致被撞死, 所以行人自己应该负全责?
[本帖最后由 猫猫猫 于 2007-10-30 15:31 编辑] - 猫猫猫以人为本对的!
对于机动车不采取避让措施, 故意撞人的, 要从严查处.
但是对于完全无责的机动车驾驶人, 不应该胡乱惩罚, 人家也是人. - 井冈山剿匪记后面的不无辜,追尾负全责还是有道理的,说明他没保持最小车距:D
- 猫猫猫色盲也不该忽视红绿灯啊.
正如瞎眼的人不应该上街乱串啊---尤其是高速公路. - 猫猫猫不算太无辜.
跟车太近了, 有很大责任 - Raven以人为本是没错啊, 西方国家的交法哪个不以人为本了
不过我看你那以人为本, 纯粹是自己所说的强盗逻辑
你就希望, 司机完全没责任还是付全责, 出了事就是司机抗, 这就叫公道, 是吧
不是你自己都说了.......红绿灯都是车的附属品, 交通法规还是强制要行人遵守的"强盗逻辑"啊
现在还有10%赔给你了, 还不满意啊
忘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了, 你一口一个司机没办法控制车
你能控制你的眼睛和两条腿吗 - handsomeken三猫说的很对啊。
- 猫猫猫可以啊, 物理规律, 自然规律, 都无法违抗, 都不能追究它们的责任, 因为它们不是人...它们是铁, 是狼, 是规律.
所以只能追究"人"的责任, 那么到底谁有责任? 就是违章违法的那个人嘛, 就是那个人的问题了.
[本帖最后由 猫猫猫 于 2007-10-30 15:40 编辑] - 动感超人所以当后面有车无端端闪我的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猛踩刹车
- OpEth开着车的司机等于就是牵着狼狗的主人,你的东西伤害了别人,自然应该赔钱。。。。。
- 猫猫猫怎么总是重复呀...
歪理再重复也不能成为真理呀 :D:D - OpEth你倒是说说这理歪在哪里了。。。。。
- 爬行动物我寒一个……大哥你从来不开车的么……
- handsomeken狗的比喻是不对的:
首先这条狗是否有证?
狗是否戴了必要的装备防止它咬人?
人是否自己去惹这条狗?
要综合这些才能知道是否这个人要负责。
机动车赔付的问题在于行人是否有责任,如果行人无视保护你而存在的法律,那机动车自然不应该有责任。
火箭没有专用掉落通道,如果政府画了个圈,告诉你别进去,要被砸到的,你还非进去被砸,那自然也是不应该赔的。 - handsomeken详细看我上面的帖子。
如果我故意让我的狗去咬人,那我有责任,如果我尽到了我能尽到的一切注意,那就可以免责。
同样的,被咬的如果主动去惹狗,那也免责。
结合大熊猫事件,是否政府应该把大熊猫毙了?因为有个脑残爬过栏杆去惹大熊猫,而熊猫也是不可控的,国家应该赔偿? - Raven你真是到现在还没听懂人家的意思:D
反正不管是色盲还是瞎子, 白痴还是傻子, 红灯还是绿灯, 高速还是主干道...........
不管在哪里, 什么情况, 只要车碰了人, 就是车不对, 就该付全责
反正司机控制不住车, 都是该死的
行人控制不住眼睛, 和两条腿, 总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