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交通事故撞死人,不是什么大罪的。都洗洗睡吧。

  • 小律师
    法律就是如此。
    若判3年已经很照顾民意了。当然了可以多赔一点钱。

    网民不是要公平公正的么。

    关于审判的公平公正和网民的怒火毫无关系吧。现在只不过不同阶层的矛盾再一次爆发而已么。
  • s
    sweden
    审判就没有公正的。。。你洗洗睡吧
  • 级替四
    这给想报仇的人指了一条明路啊。
  • T
    Tonii
    [posted by wap]

    赔够钱直接就出来了
  • 飞天猩猩
    所以说有交通肇事罪还不如没有啊……
  • O
    OpEth
    国外对交通肇事通常是怎么判的?
  • d
    dorn
    美帝交通撞死人,要坐电椅?
  • 级替四
    如果不爽的话可以用得到的赔尝的一部份钱买一辆二手卡车。
  • 飞天猩猩
    美帝每个州法律都不一样,具体规定都不一样,但是撞死了人肯定比天朝严多了……
  • l
    lindley007
    守规矩但不小心撞死人/不守规矩在很有可能撞死人的情况下真的撞死人/故意杀人 这三点应该程度完全不一样吧,故意开车杀人也3年?

    这三种杀人方式在各个主要国家分别是怎么判的?
  • O
    OpEth
    还真有这么干的,记得几年前成都有个案子,奥迪逆行撞面包,奥迪全责,面包没有违章,面包上当场就死了四个,只活下来一个人,这个人得了赔偿后买了辆二手车上路,几天后出事,撞死两人。。。。。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9-5-10 13:13 编辑]
  • 飞天猩猩
    天朝最傻的地方就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罪标准刑期是3年到7年,而交通肇事罪撞死人一般却在3年以下,同样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后果,但刑期却完全不相称,如果没有交通肇事罪还可以按过失致人死亡判,有了交通肇事罪反而不能按过失致人死亡判……所以说有交通肇事罪还不如没有……
  • s
    seablue
    一般中国留学生到洛杉矶,学长会说,洛杉矶你一定要买车的,不过开车一定要小心,如果不小心碰到了老太太,那你还是卷铺盖回家吧,不仅驾照吊销,而且赔钱赔到你哭为止,不如直接回家省事。

    闯了红灯,你就要去地区法院出庭的……我没记错的话,酒后驾车,除了驾照吊销之外,需要交的罚款加上交通课的费用是2700美元……这是考驾照那本加州的驾驶指南书上写的。

    至于撞死人,我不太清楚,估计驾照永久吊销加赔得你受不了为止……
  • s
    seed_cn
    所以说杭州车祸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而是一个道德问题

    我觉得重卡司机撞人以后逃逸也很恶劣,但至少他们是心存畏惧,预见到了严重的后果

    相比那个飚车撞人就是给人感觉有恃无恐
  • 飞天猩猩
    上面说的不准确,这还不是最傻的,最傻的是后来最高院出了个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里面又对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或重伤作了划分,只有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造成3人死亡负同等责任才追究刑事责任,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造成了2人死亡和无数人重伤,但只负事故同等责任,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可以说这个司法解释几乎把90%的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肇事行为开脱出交通肇事罪的范围了……

    [本帖最后由 飞天猩猩 于 2009-5-10 13:25 编辑]
  • 骨软症
    乾隆爷偷坟掘墓,不也就让自己名为打围、实为发配,到江南玩了一趟嘛?

    [本帖最后由 骨软症 于 2009-5-9 21:26 编辑]
  • 飞天猩猩
    是不可以的,因为刑法里明确规定,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刑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就符合另有规定的情形,也就说明确排除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适用于交通肇事罪的情形……
  • O
    OpEth
    233,照你这么说,不逃逸比逃逸更恶劣?
  • O
    OpEth
    开车的真是爷啊。。。。。
  • s
    seed_cn
    我错了
  • 娘们的焦点
    这故事发展也太233了
  • 飞天猩猩
    咱们可以设想这么一个案例,某甲和某乙在人行道上发生争执,某甲无意中用力过猛将某乙推出人行道,某乙在摔倒中带到了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的某丙和某丁,三人滚落到机动车道。这时某戊驾车经过,因超速行驶无法避让,将乙、丙压死,丁遭撞击重伤本身不遂。如果按交通事故来定责的话,戊和甲应该负同等责任。

    可是这案如果按现行法律会怎么样呢,甲会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重伤罪,数罪并罚,刑期可能达10年,而戊根据司法解释,则无罪。这一切,只不过是因为戊是开车的而已

    [本帖最后由 飞天猩猩 于 2009-5-10 13:41 编辑]
  • h
    henvelleng
    故意开车撞死人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的,性质完全不同
  • O
    OpEth
    那超速行驶是否可以直接用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呢?
  • h
    henvelleng
    LS不可以
  • l
    literry2001
    撞死人竟然不偿命??
    情何以堪
  • d
    dragong
    健全法律任重道远啊……
  • 飞天猩猩
    对于超速行驶,我认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作判断。因为不是所有的超速行驶都具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比如在夜深人静车辆极少的封闭高速公路路段超速行驶,即使速度超的飞快,也很难说他危害到什么公共安全了。但是如果在人多车多的拥堵路段,也许只超速一点点,说不定也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对于超速还是具体分析更科学。现在很多地方开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来起诉“飙车”,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 r
    redpill
    如果确认是几个车在进行非法赛车。
    是不是把参与者都抓起来。
    有对应法律条款么?
  • O
    OpEth
    不应该仅限于所谓的“飙车”,对于超速行驶的卡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私家车,同样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尤其是超速行驶的卡车和公共汽车,毫无疑问是危害公共安全。。。。。
  • h
    henvelleng
    即使超速,主观上的故意也只停留在超速上,没有故意去撞人,也就是说是间接故意,撞人仍然是过失。而危害公共安全实际上就是广义上的恐怖袭击,性质完全不同
  • a
    aquafay
    飚车能定义为危害公共安全罪,233啊
    你当是开推土机开到220km么
  • m
    moyanljx
    虐待动物也不是什么大罪,当年虐猫的被搞得都挺惨
  • 稀下枪手
    还是要买通号子里面的人,搞躲猫猫
  • h
    hopoleee
    故意开车撞死人不是谋杀
    记得也是在杭州,某大款驾甲壳虫故意撞死一个过路的,也就赔偿了几十万
  • h
    henvelleng
    审的时候肯定不是定性为故意的,而是交通肇事,如果认定是故意的,判刑很重的。比如说开车撞死一个人,这人刚好是仇家,那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 霏菲飞
    香港一个撞死人不顾而去才4年,如果搁天朝好歹也7年以上
  • 猫猫猫
    还记得上次的宝马女故意撞死农妇案吗?
    不也是不鸟鸟之?
  • a
    akusel
    民众还不够愤怒,在中国有种比法律更强大的力量就是权力,但是权力是要顾及民意的,州郡长官为了自己的官位,砍掉个别傻鸟很正常
    [手机3G坛发帖]
  • 猩猩带我去战斗
    飚车怎么就不能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有什么可233的。。。。。
  • f
    fenrile
    同感,杀手在中国不用混了,哪天看人不顺眼,撞死丫的,比故意杀人便宜多了,嘿嘿
  • t
    task
    杭州这事大部分国家会判个3 5年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09-5-11 10:45 编辑]
  • t
    task
    我怎么听说更松原来只不过吊销执照??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09-5-10 23:10 编辑]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在哪国都不是大罪?你去过几个国家,了解几个国家的刑事罪则啊,外边风大,小心把舌头闪了。。。。。。
  • 飞天猩猩
    国外很多地方还没死刑呢,那里的5年和国内的5年能比吗。

    对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国外一般的立法例,都是不单独定交通肇事罪,而是直接按过失致人死亡论处,同时这种因业务上的疏忽致人死亡的比普通情况下过失致人死亡的判例要重的多。天朝倒是奇怪的把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定的比普通的过失致人死亡要轻得多了……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在美国的话(据说,咱没去过那,不敢上来就“哪国都”),如果有酒后或者超速之类的情节,是不按照过失犯罪而是按照故意犯罪来走的。。。。。。
  • O
    OpEth
    俺也倾向于这是故意犯罪,超速行为明显是故意的,即是故意危害公共安全。。。。。
    不过要说故意杀人就牵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