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乱反正,南京彭宇案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到底是当事法官的责任还是媒体吃人血馒头的责任

  • c
    cctvmtv8
    有后续报导的,媒体把热度炒到最高以后就散了,几乎没什么人对后续新闻进行跟踪报导
    还有当时比较热门的悦悦事件,过路人受到了最大的谴责,父母得到了最大的同情
  • 征途有你
    再补充一个,但简单搜索了一下,没有搜索到特别权威的来源

    据说,彭宇当时本身就是从事网络媒体,大家再想想

    后面有人回复,另一种说法,彭宇是一家通讯公司职员
  • 庚子
    你没发现,是举证程序出现瑕疵了吗?笔录丢失,采用原告方提供的照片,虽然经确认,但是不是照片作为证据,就能直接认可了?

    见义勇为做好事?应该是抓住行凶人,而不是救人?这是一般人的逻辑吗?一般人逻辑是记住行凶人样子,救助伤者吧?
  • 庚子
    反正现在看法官判决,我感觉,谁叫你做好事了?做好事还和一般人做的不一样。

    简直是诛心
  • 水龙头
    真相需要无污染的证据链去证明,单纯靠推测、靠口供是无法得出真相的。
  • F
    Findings
    回复3#征途有你


    请拿出“据说”内容的实锤证据,否则你这么说不是在传谣?
  • x
    x8blaze
    媒体就是把双刃剑,看到各种反转后已经不知道该信哪一方,现在我的第一反应是静待后续
  • 战萧十一郎
    以后遇到摔倒啥的打个120得了(要有别人已经在打了拍拍屁股走人完事儿)好事能做,但做个三分之一就行了,不用好人做到底;摔倒毕竟不是溺水,不需要上去人工呼吸按压心脏啥的,没那么刻不容缓
  • h
    hamhamha
    是的,当时这个热点,官方和媒体都没有尽到引导之责,对当下社会道德的退步确实有责任
  • x
    xsonglive
    问题是鹏宇案之前各地也有这事,只不过这案子成了全国热点,而且官方下场和稀泥搞得里外不是人
  • 征途有你
    我不懂这样的证据能否采信
    但请注意:1、该照片已由当事警官确认;2、这是一起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3、法官并非简单凭借这张照片做出判决;4、南京中院二审前的调查工作已经证明了当时两人发生了相撞,而非彭宇方得知笔录丢失后翻供所述的“没有相撞,是见义勇为”


    最重要的是,作为媒体当秉持公正,但是,当事媒体上面这些全部不加报道,而将笔墨着重于将彭宇塑造成一个做好事被冤枉的形象,才是整个事件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直接因素和根本因素!


    就我而言,彭宇方在起初的案件调查阶段以及前几次庭审阶段都丝毫不提“见义勇为”,直到最后知道笔录丢失后才翻供说自己没有相撞,是见义勇为,这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完完全全是在做伪证!而且非常不合常理!


    另外,如果确实是帮助人,那么在老太家人当场后,还要陪着去医院,还垫付医药费,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举动!

    当然,我也觉得法官说的更应该抓住坏人这一点不甚合理(全部判词也就这里有点武断了),但请注意了,法官在这里说的可不是不应该扶人起来!
  • m
    moyaya
    真有意思,每隔几年,总有声音希望给彭宇案翻案,但每次都刻意回避最关键的东西。

    彭宇是否撞人,其实是一个罗生门,到后面已经不是关键,之后全国人民都刻意避免扶人之类,也不是因为怕被讹,而是怕被讹之后,法官都不支持你。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在于法官的一审判词:“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这个才是导致彭宇案到今天都无法消除影响的根本原因,也为什么后面大家都不再提彭宇案,但“南京法官”一直有人提的原因。

    此外,这个案子中,老太太当JC的儿子扮演了什么角色,为什么笔录会丢失,但又恰好拍了照片,这些才是构成吃瓜群众关注的核心点。
  • z
    zuoye
    那句话是对法官“按常理”推断的总结,与法官进行推断的出发点“事不关己本该高高挂起”是高度一致的。
    一审办案人员过低的专业素质(丢失笔录,法官的“常识”推论),二审法庭缩头乌龟不敢扭转舆论的表现,代价太大了 iOS fly ~
  • o
    oldpine
    通篇的见义勇为,我抬个杠,见义勇为这四个字可以用在彭宇案么?



    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 F
    Fanboy
    判词在那,给法官洗毛?
  • 征途有你
    回复8#Findings


    百度百科彭宇案最后面写的,自己可以去搜
  • F
    Findings
    回复19#征途有你


    哦,拿百度百科当权威的,没继续讨论的必要了
  • s
    sicem
    赞一个,"所以我个人认为,彭宇案,必将遗臭万年。

    而楼主所谓的,这是媒体的主要责任,我呸"
  • 征途有你
    回复15#moyaya


    实际上,首先,彭宇是否撞人,并非罗生门,彭宇自己在案件调查阶段与前几次庭审阶段都没有否认这一点,而是直到最后一次庭审在知道原始笔录丢失后,才矢口否认曾经撞人的事实,这本身就非常值得怀疑,就如判词第3点所写,非常不合常理

    其次,所谓的矛盾焦点——你所引用的那句判词,是有瑕疵,但这点瑕疵正常来讲绝不至于引发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这句判词的前半段并非是说不应该扶人,而是武断的提出了“不仅应该扶人,而且应该把肇事者抓住”的论点,这个论点是站不住脚的,这句判词的瑕疵也就在于此。但要注意到,这个论点完全不是在说不应该扶人!事后媒体无限放大这句话的含义,而无视判词中其他列举的证据,断章取义无以复加,责任孰大孰小,一清二楚。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说当年媒体疯狂传播的那句话,出自法官当庭的问话。若确实如此,那就更是显示了当事媒体们的险恶用心!这种问话,是很正常的法庭调查而已!
  • g
    gxsgxs
    弄死敢说话的媒体,天下就安宁了。是吧?
  • 我要闹绯闻
    后来那个法官都被换到别的岗位上去了吧,
    职业前途也没有了 iOS fly ~
  • g
    gxsgxs
    所以说,缺乏法制精神,难道连执掌法律的法官都这样叫正常?
  • r
    redmonkey
    呸得好
  • h
    hugeone
    D版闲人真多,这有什么好拨乱反正的。
  • t
    tonie
    这法院文书跟D板分析贴都差不多了。。。。

  • 青铜时代
    1、一大堆路人在分析到底是怎么回事,分析彭宇是干什么的、承认过什么,但毕竟不是报纸新闻,不具有可信度,说是信口开河也不为过。
    2、法律问题最需要法律专业人士来分析普法,但是至少在媒体上没有看到多少,判罚依据始终让当事人以外的大众一头雾水。这种疑惑没有得到解答,反而在众多扶老人事件中不断重复彭宇案的结果。社会风气如此败坏,无人敢扶老人,仍旧没有可信的公开的法律解释。
  • s
    svbiz
    回复28#vivian999

    同意你的观点。记得当年民庭庭长给我们讲课时谈到该案,认为二审法院不该同意“双方不得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这条协议内容。应该还社会一个真相。
  • y
    yhkang
    你这根本就是无视基本逻辑。

    媒体任何行为和语言,都需要基于某件事情。没有这件事情,媒体怎么炒。

    一件无懈可击的事情,一件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与认知的事情,怎么炒?

    一件事情,没有引发大众的矛盾,怎么炒?

    那么,问题的核心难道不是“这件事情,这种矛盾”么?

    不去讨论核心矛盾,反而归咎于媒体,你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嘛?
  • t
    twoday2182
    呵呵 引导
  • h
    hamhamha
    你呵呵我也没办法,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你有看法可以说出来,你呵呵我也看不懂。
  • 征途有你
    回复20#Findings

    你是来抬杠的吧,我一开始就说没搜索到权威来源了
  • 征途有你
    回复24#gxsgxs

    没错,弄死敢说“瞎”话的媒体,天下就安宁了
  • 无齿之徒
    这个不就是典型的。你和法官讲法律。他和你讲社会情理吗。这样你当然输。
  • x
    xinyu4505
    记得坛里有当时办案派出所的警官,报案时彭佳做的笔录是碰了老太太
  • 满脸无辜
    案情靠的是推理,实情可能永远没人知道。
    这些不重要,旁观者更在意的是结果,或者说后果。
    你替法官鸣冤,这个当然可以,可是,为什么不是权威的官方媒体为法官做负责任的鸣冤。
    我至今都不敢扶老太太过马路,我教育我的孩子不要扶老奶奶过马路,你知道当父母的心情如何?
    孩子真要是扶了,被讹了,谁能负责?
    所以,你说南京法官是不是冤枉一点儿用都没有,得官方发言。
    你个人负不了任何责任。
  • 征途有你
    回复33#yhkang

    扯淡,按你说的不就是吃人血馒头还变成天经地义的事了,你懂什么叫媒体,什么叫新闻么
  • l
    lonestar2004
    没有话题度媒体就不报了,当年5毛钱治好本来要开刀的婴儿肠梗阻,同样如此
  • 西
    西湖龙井
    当年是第一网络好心人案例了,媒体为了流量大事渲染的达到自己的目的。
  • 懒散的牛
    和稀泥的事情到处都有。导致群众更愿意相信这个,真相并不重要。 ios fly~
  • y
    yhkang
    我们一句话讨论,不用左顾右盼好不好?

    1.彭宇案为什么能够闹这么大?
  • h
    hugeone
    说到点子了
  • S
    SFOREVER
    一直看到当事人事后承认相撞。
    请拿出事后承认的证据。

    天天传谣,说说当事人儿子什么身份啊 iOS fly ~
  • 冠军
    写得好,支持点赞你懂的
  • 白骨书生
    现在看到判词里面第四点 也是个奇葩逻辑啊。也就是说现在不仅不能扶,还不能无缘无故给钱或者垫付。
  • y
    yhkang
    那我们平心静气地讨论啊。

    我想请问你:彭宇案为什么会闹得这么大?

    你能否正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