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乱反正,南京彭宇案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到底是当事法官的责任还是媒体吃人血馒头的责任

  • y
    yhkang
    嗯,你说的对我不会再打扰你了。
  • 吉祥的云
    总之,媒体闭口就对了,法官没什么公益道德的判词就是瑕疵。
  • w
    welcomyou
    通篇都是推测 这也是这个判决被诟病之处 iOS fly ~
  • 征途有你
    回复104#吉祥的云

    媒体不应该闭口,更不应该乱开口

    当秉持公正全面之报道原则
  • 玻璃虫
    我也不想搭理你呢,
    “好事不说,坏事不做”的人多的是。
    那些本来就自私、冷漠、胆怯的人,没有彭宇案也是一样的。
  • b
    bryanjin
    居然还在有人在洗地~_~b
    判决书上“与情理相悖”五个大字是什么意思?一定要大白话写上去?退一万步,不是这个意思,为什么没有权威解释(辩解)?反转的事我们看得多了,偏偏这事没有,不需要思考一下?
    另外,不要阴谋论,事情本身和彭宇的职业没有关系。
  • y
    yhkang
    不说其他,我并没有和你展开发散性的辩论。因为你连我刚才第2个最简单的问题都没有回答:

    为了避免断章取义,你的意思是不是:彭宇案的矛盾点,是无良媒体刻意塑造的。

    回答这个问题很难么?

    你如果觉得不公平,你也可以向我提问,我保证正面,收敛性地回答。
  • 征途有你
    回复101#lawman21c

    不懂,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但法律的东西本身也不是没有解释空间的,都是1+1=2如此简单明确的话,也不需要律师这个职业了。

    即使假设你说的没错,这件事有现在这种恶劣影响,也并非是法官适用原则错误导致。

    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当事媒体对事件做了全貌的报道,包括原告的说法,被告的说法,法官的判决考虑等等,都讲明白了,然后指出说这个案子,法官适用法律原则有争议,这样公正的报道会有现在的恶果吗?

    然而媒体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抓住法官判词中的瑕疵之处无限放大歪曲原义断章取义大肆传播

    (另一种说法是,媒体引用的是庭审时法官的一个极为普通的法庭调查问题,若是如此,则更为可恶)
  • 征途有你
    回复110#yhkang

    小朋友,你还真有意思,非得逼着别人回答你的问题,凭什么呀?

    我的观点和论据,我认为已经表达的很明确,你想反驳就反驳,我也不拦着你。但是你这个问题啊,我还真就不回答了。原因?不喜欢回答,行不
  • y
    yhkang
    OK。我问:你的意思是否是:彭宇案的矛盾点,是由无良媒体刻意塑造的。

    你的回答就是“不喜欢回答”呗。有什么遮遮掩掩的必要呢?

    在一场趾高气扬的“拨乱反正”中,发起方用“我不喜欢回答”。。。
    哈哈哈,有意思。原来这就是你所谓的“拨乱反正”

    那明天我引用这个交互过程开新帖再理论吧。
  • 征途有你
    回复114#yhkang

    哎,还真是小朋友一个,一定要逼得我说大白话

    说白了,我就不喜欢你这种说话方式,所以啊,恕不奉陪了
  • 征途有你
    回复116#yhkang

    慢慢领悟吧
  • 玻璃虫
    楼主,法官不称职这是事实,责任也不是你说的那么微乎其微。
    在当时维稳压倒一切的思维模式下,应对失当,反而加剧了冲突,被骂是当然的。
  • m
    monox
    我也掺乎一脚
    1 确实撞了 我想这个基本事实应该反驳的不多吧
    2 基于1不算见义勇为没问题吧
    3 笔录丢失重大瑕疵 老太儿子jc身份敏感 法官推理措辞比较诛心 调解协议保密遐想连篇
    4 媒体报道可能有失公允全面 但是这么敏感的四个疑问才是推动媒体的力量

    ps 有些楼层就不能好好讨论?一副高高在上质问人的样子 堆砌了一堆高大上的名词就有理了? iOS fly ~
  • t
    tinkerbell
    无耻至极。把锅甩给媒体,干脆直接甩给广大网民好了。
  • a
    alvise
    实际上彭宇案后,还是有机会拨乱反正的,就是相同情况下对证据确凿讹诈的提起法律诉讼。可惜后面的报道都是对讹人的几乎没有处罚,最多批评教育,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大家不要扶么
  • f
    feel_1999
    彭宇是不是雷锋我不知道,但我想知道你怎么确定老太太是彭宇推到的,有证据吗?
    再说一遍法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案的,没有证据靠推理?那是侦探不是法官,所以这人不配做法官最后发配去街道办了
  • h
    haihai000
    我感觉 我认为
    巧合 也许
    也不是不可能 也不是不可能

    --
    看看你自己写的东西吧,没有可让人信服的证据,通篇主观臆测就来拨乱反正指点众人了。
    和那法官真是绝配


    我觉得啊,这事儿它就不是巧合,而是天意。也许彭是正准备去杀人放火呢,这一下被老太硬生生打断了,所以说老太相当于间接救了好多条生命,这也不是不可能啊!老太和法官泄露天机,会遭雷劈不得善终,这也不是不可能啊!
  • s
    svbiz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 g
    guoyulong
    抖音上被讹的好几起了吧,多亏有监控,否则被扒层皮,主要是对人的心理伤害是巨大的。这种往往还采访一下当事人,下回遇到还扶吗,回答还会扶iOS fly ~
  • x
    xin.h
    判词第1点那都是什么个法律逻辑
  • d
    dazhuang07
    跟你一样的选择
  • i
    irbesartan
    判词第一点的意思就是“不是你撞的,你为啥要去扶”,是不是我语文没学好,误会了法官要表达的意思?
  • f
    feel_1999
    那就麻烦你告诉我们怎么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彭宇撞了那个老太太的?和那位法官的推断相同?
  • f
    feel_1999
    说的太对了!
  • s
    svbiz
    回复133#feel_1999

    你不是说一定要有事实为依据,很多时候,事实已逝无法重现,就是靠经验去推断。这是法律明确允许,这没什么问题。至于推断是否正确,我没有跟你讨论这东西,我不是当事法官,没有看过卷宗的全面材料,没有与当事人谈过话,推断的基础都不存在。
  • f
    feel_1999
    幸好你不是法官,要不然不知道会不会出多少冤假错案,草菅多少人命
  • s
    svbiz
    回复136#feel_1999

    呵呵,我觉得你太理想化
  • g
    gusu
    楼主以为过了几年很多人搞不清楚当时什么情况就可以洗也白了,当年媒体独立性监督可比现在强多了,你知道面对镜头多少人愿意为彭宇作证?你知道彭宇派出所原始笔入离奇消失了?你知道派出所长面对电视台镜头拿出他手机拍摄的所谓原始笔入照片,被记者当场识破是假的,Exif显示不是所长说的是他的手机拍的,应为当时数码照片刚普及很多人还不知道exif可以查出数码相机型号。
  • 狡兔
    同意你。葫芦僧瞎断葫芦案
  • 跳跳猪
    针对扶人的推理,不是想讹人,为什么要拍笔录?正常人会相信警方会努力保护自己的权利,而不是第一时间想到去拍笔录的照片。
    针对代付款,不是想讹人,为什么同意对方仅承担1万元就和解?正常人肯定是坚持上诉,让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些逻辑都可以原样奉还给法官,
    根据证据链,法官直接判彭宇承担责任我觉得没问题,问题是这法官强行加戏,把自己的价值观强行套到案件里面。 iOS sucks ~
  • b
    buskin
    回复137#gusu

    没错啊,当时有人愿意为彭宇作证不采纳,徐老太儿子是JC,所以笔录丢失了。
  • n
    notrue
    +10086

    我呸…

    典型的善恶不分 iOS fly ~
  • 征途有你
    回复127#lgjs

    有关你的第一条,所以我说判词写的有瑕疵,瑕疵在于如果单独看这一条,则对做好事的标准过于苛刻。

    但还是要注意,“认定好事的标准过高”与“认定不应该扶人”之间还是有差别的,不应该仅凭这句判词就得出法官认为“不应该扶人”,媒体做出这样的解读是有明显的曲解的

    也正是这样的曲解冲击了社会公众的普遍道德底线,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所以我认为无良媒体在其中的责任非常大。

    不过经你这一说,我也感觉到法官在其中的责任与我此前认为的微乎其微相比还是要大一点,确实判词这样写的不妥之处要高一些,容易引人误解,也容易被人带节奏

    还是要给当事法官辩护一下,他只是一个最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面对的是当时看来再普通不过的一桩民事纠纷,确实有可能因为水平不足或者不够严谨造成一些工作上的失误,但这绝不是这件事件会造成如此重大影响的最重要原因。

    造成这种恶劣影响的最重要原因就是无良媒体带有强烈偏向甚至是不可告人之目的的大肆歪曲报道,否则这只是一桩判词写的不咋地,但是结果基本公允的小案子而已

    假如媒体当时能够公正全面的报道此案,绝对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影响

    至于你的第二条,就完全是你的假设了,并且该假设立不住脚,因为当时最后的庭审,媒体已经旁听,假如确有这样的情节,以媒体事后报道如此具有倾向性而言,不可能放过这么好的实打实的靶子不用

    总而言之,diss法官的,认为法官职业水平低下,甚至不具有职业道德的,请持相同标准看待此事件中的媒体,看看媒体们的职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如何,再想想,如果媒体保持了公正全面,即使假设这起案件中法官水平不够,会有现在的恶劣影响吗?
  • 征途有你
    回复136#svbiz

    他们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
  • 征途有你
    回复131#irbesartan

    判词第一条是写的不好,但绝不是这个意思,单独理解第一条的话,判词第一条过分拔高了做好事的标准,即:不但要扶人,而且要抓凶。但绝不是媒体故意引导的“不是你撞的就不应该扶人”这个意思
  • 1
    14783139
    弱爆了,看看阜阳蹭王和币站联合吃李文liang人血馒头,啧啧。 iOS fly ~
  • 征途有你
    回复137#gusu

    这我倒不知道,哪里可以看到,有兴趣
  • z
    zhanghe
    那时候公知很发达,现在公知都被拍死了
  • l
    lgjs
    你我都不是当事人,更不要说对细节知多少,该法官为何做如此判决,其动机也已无从得知,但判决书且不论媒体怎么解读,任何一个只要阅读能力没有问题的人看了之后都会有自己的判断,至少不需要媒体引导,我看完之后就可以得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扶”这样的结论,所以恶之源不在媒体,就在此案判决本身,媒体无非是将局限在某一时空内的事情扩大了其受众面,至于怎么解读,无需多说,公道自在人心。 iOS f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