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刚新语录又出炉了……

  • t
    task
    法律只保证基本权利 只保证你饿不死权利 不保证你发大财权利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09-6-19 15:35 编辑]
  • O
    OpEth
    [posted by wap]

    另外,近亲生育的致畸率到底是多少?蜜蜂最好还是拿一个靠谱的数据出来再喷,否则你就喷得毫无根据。。。。。
  • t
    task
    这才是关键点 前面都是瞎喷
    近亲生育应该只有在某些病上才禁止
  • s
    sneezingbee
    我说的是法理,也就是说,法律如果限制近亲生育,只能建立在近亲生育会高概率导致残障这个事实基础上,反之就应当放开这个限制,明白么?如果你能给出证据证明这种概率并不足够高,那我立刻就支持近亲生育。这就是我的观点,事实上,只要你同意这个政策应当建立在近亲生育残障率这个事实基础上,你就已经放弃你之前的错误观点了。
  • O
    OpEth
    [posted by wap]

    既然蜜蜂也承认个体差异是正常的,那么智商150和15也是个体差异嘛。。。。。
  • h
    hp10161016
    瓶子你这实在是。。。。。。
    我说不出话了,抬杠能力TG NO1
    注意此TG非TGFC
  • 自業自得
    我的问题内含意义不光是近亲生子哦
    这个问题确实有点特殊
    因为不光是近亲才会生问题后代的

    还是拿你用的驾车来比方,我们继续扩展下去
    酒后驾车 可能 致人死伤 致人死伤是犯罪 可是没饮酒驾车撞人也是禁止的,受制裁的,违法犯罪的
    近亲 可能 生问题后代 生问题后代不是犯罪 非近亲结婚生了问题后代并不禁止,受制裁,违法犯罪
    近亲结婚的后果最坏,也只是加大了一种本来不是违法的后果发生的几率(而且加的并不多,起码不会像你说的20-40那么多),怎么就从无罪到有罪了呢
    这又是为什么
    要么你再想个别的比方来

    [本帖最后由 自業自得 于 2009-6-19 15:43 编辑]
  • s
    sneezingbee
    你没有两把半你就丧失性功能了?你就不能尿尿了?你智商15生活还能自理么?你个死扛头
  • t
    task
    当然是看概率大小罗 我拿刀捅你 你也可能不受伤嘛
  • s
    sneezingbee
    正常人偶然地生育出残障儿,这是一种无法抗拒不可避免的偶然事件,行为人没有责任,但如果你已经明白自己不宜生育可能高概率生出残障儿还是要坚持,这就是你的过错了。说实话我没看明白你到底想问什么...
  • R
    RestlessDream
    胸部还是要改造成平胸的
  • R
    RestlessDream
    想起来一本书,《基因伦理学》

    这套东西是很容易被法西斯主义者利用搞出“人种论”和“优生学”的
  • 自業自得
    这里有个高概率关键词,还未证实哟
  • r
    redemption
    你这已经达到了“多研究些主义,绝不研究问题”的程度了
  • r
    redemption
    发句话垫个底进下一页~~~~
  • O
    OpEth
    [posted by wap]

    所谓先天性“残障”其实是一种基因变异,而不见得就是缺陷,看过《futuroma》的人应该记得主角fry是个白痴,但是外星人入侵地球的时候,只有白痴才能幸免于脑波武器,所以fry成了救世主。。。。。
  • r
    redemption
    所谓的自然选择其实就意味着种群对于“何为优秀基因”具有主观选择导向,这个没错。

    但你这个说法有点“过于客观”了,简直是站在飞碟上客观的讨论地球人的态度
  • t
    task
    当然不见的是缺陷 不过这不是你说了算的
  • s
    sneezingbee
    瓶子在这贴里的表现实在太下限了,难得有人还对他表扬有加。

    先是故意装傻把法律惩罚和法律禁止混淆起来,
    然后又说我认为不应当有意识地生育残障子代是歧视残障人士,
    现在又装傻说要避免生育残障儿是要把已经存在的残障儿淘汰掉。

    你自己自裁以谢tg吧
  • s
    sneezingbee
    我再问你一遍,我主张限制的到底是什么?是限制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出现?还是限制一个有高概率可能生育残障儿的生育行为?自己好好动动脑子,不要惹我批评。
  • O
    OpEth
    你当然主张限制的是后者,按照你的主张,不但近亲禁止生育,而且有家族遗传病史的人也应该绝育,孕期DNA检查不过关的应该强制堕胎。。。。。这么发展下去,离修毒气室也不远了。。。。。
  • O
    OpEth
    你丫才是死硬啊,俺反复强调了,如果不生育,那么小孩根本就不会存在了,你保护个毛的健康权啊,一个不存在的人有健康权么?你保护的权益究竟体现在何处?
  • s
    sneezingbee
    即便对于那些法律明文禁止堕胎的国家而言,对胎儿生命权的出现认可也仅只是在6个月左右,即婴儿此时早产也能依赖常规医疗生存的时候,换言之在此之前即便这些国家也没有把不能独立生存的胎儿享有享有生命权益的,懂么?他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懂么?放弃一个没有声明权益的存在和毒气室有毛关系啊??!!你个抬杠饭,你还好意思说你客观
  • s
    sneezingbee
    你的行为一旦行使,就会同时使得:
    一,胎儿的生命出现,
    二,高概率地使得胎儿同时残障,懂么???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实施之后就会使得一个合法权利受损,我才不管这个合法权利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只要损害了这个合法权利,你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懂么!!!!
  • s
    solopain
    世界观的斗争,在进攻而不在退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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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你所谓的“保护合法权益”的措施,并不是真的保护了合法权益,而是让权益的所有人不出生,从而使得这个权益在逻辑上和事实上都不存在,然后你就宣称这个权益得到保护了,话说这算是哪门子的保护?
  • s
    sneezingbee
    你纯粹是脑抽,抽抽得都吐白沫了。


    一个生都没生出来的人,他权益所有个毛啊!!!


    你看清楚,我最后教育你一次,你要还是装听不懂我就不管你了:

    大前提:
    一行为如果有高概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则因受法律禁止

    小前提:
    如果目前统计数据为真,那么近亲生育会高概率导致新生儿的健康权受侵害成为出残障

    结论:
    近亲生育应当受到法律禁止。



    看清楚没有??!!你对哪部分不满意??!!在这个完美的三段论里面,他人的合法权益是什么时候出现的重要吗??!!
  • s
    sneezingbee
    瓶子,你脑瘫就脑瘫在:


    你要我保护一个还没有出生地个体的生存权,我保护个毛啊,他出都没出现,哪里来生存权让我承认和保护啊!!!!

    正相反,我要保护的是随着他出生而同时产生的健康权,他的健康权随着出生而出现,因此如果你在他出生的同时就导致了他的健康权受损,你的行为就是不被容忍的,懂么!!!
  • O
    OpEth
    正如你所言,你想保护的是新生儿的健康权,但是这个新生儿如果未能出生,那么这个健康权自然就不存在了,你所谓的保护健康权也就成了一句空话,禁止近亲生育的措施究竟保护了谁的权益就成了一个问号。。。。。

    麻痹,别用三段论来唬人,俺承认健康权应该得到保护,但是这是有前提的,所谓的保护,必然有受益人吧,你禁止近亲生育的措施究竟受益人是谁?是谁?是谁?是谁?是谁?是谁?是谁?。。。。。
  • s
    sneezingbee
    如果你让近亲生育进行,则,你创造了婴儿的生命生存权,并同时侵害了他的健康权(在残障发生的场合),也就是说,你为了实现你的生育权,侵害了他人(婴儿)的健康权,因为残障的发生正是近亲生育导致的,并且你对此有认知,存在过错甚至故意,你的生育权的行使是非法的,当然应当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和禁止;
    但,如果你没有近亲生育,则,没有一个所谓的婴儿的生命权和生存权出现,更谈不上侵害他的生命权和生存权,因为权利主体都还没出现,而你则可以选择以其他安全的无责的方法去和别人生育,所以这是法律提倡的情形!!



    懂么!!!!!![/b]
  • r
    redemption
    其实一句话

    蜜蜂你反对堕胎吧?

    反对

    ok!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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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欧耶,你终于明白俺在说什么了,你所谓的保护健康权的措施其实是让权利主体消失的措施,你明白了么。。。。。
  • l
    leica
    蜜蜂怒了。。。。。。。。。。。。。。。。。。。。
  • s
    sneezingbee
    出都没出现的东西你让他消失个毛消失,你脑子让驴踢了么???
  • s
    sneezingbee
    在生育不危及孕产妇生命的时候,我支持有条件的反对堕胎理论。
  • O
    OpEth
    好吧,俺用词不当,修正一下:你的所谓保护健康权的措施实际上是让权利主体不出现,这他妈算什么保护?俺保护你年终奖不被盗的措施就是不发年终奖给你?你丫昨天把脑子喝坏了么?
  • s
    sneezingbee
    对法律而言,一个权利主体从来没有出现的话,那就不纳入保护,无视,懂么!!!!正相反,只要他出现,就要保护,懂么!!!!!
    所以,一个权利主体不出现,无所谓,但是,如果一个行为导致一个权利主体出现的同时伤害这个主体的合法权利,就要反对,懂么!!!!!!!!!!!!!!!!!!!!!!!
  • O
    OpEth
    俺觉得这个问题在逻辑上还有待商榷,改天可以单独发个帖子详细论一论其中的逻辑关系,你的逻辑有一定道理,但是你还是搞错了一个概念,即禁止近亲生育并不是保护下一代的健康权,所谓保护一定是有受益人的,而你的这个逻辑链中没有受益人,这不是保护,只是让这个健康权的主体不出现,从而规避了健康权受损的问题,这仅仅只是规避,谈不上任何保护。。。。。


    另外,你喷之前就从来不看看相关资料的么?你这个遗传学白痴开喷近亲结婚之前至少百度百科一下吧。。。。。

    http://baike.baidu.com/view/54829.htm以上可见,近亲结婚后患病的风险其实仍然是很微小的,本来遗传病的几率就很小,你买一注彩票和买十注彩票,看起来中500万的概率是增大了十倍,但实际上就算你买100注,中500万的概率仍然是极其微小以至于可以认为和买一注的概率相差不大的。。。。。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9-6-19 18:59 编辑]
  • s
    sneezingbee
    傻瓜,法律保护的权益是抽象的,它会具体地在某个权利主体身上体现出来,但法律对这种权利确实抽象地给予总体的保护,

    举个例子,你始终缠着我说没有出生就没有健康权不应当受保护,所以如果我说,因为一个行为会导致尚未出生的婴儿的健康受损因此应当禁止这种行为,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对吗?


    那我问你,西南医院产科,一天起码能出生1个以上的婴儿吧?好,下个月3号,你去把在那天出生的婴儿掐死,这种行为法律禁止不禁止???说啊!!!法律禁止这种行为是为了保护什么权利???难道不是该婴儿的生命权利??可该婴儿的生命权还没出现啊!!你为什么要保护呢???说啊 !!!!!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