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一案中,你不应该指责死者,因为死者不说话

  • S
    S.UNDAY
    我们的分歧在于责任的主次上。
    司机可以处理得更好我完全同意,他也为此负了次责。但你说因为女方很难避免,所以司机应该负主责,我就不同意了。
    首先,很难避免不等于绝对没有可能。比如说大楼着火,你在三层扒着窗户,犹豫了一番还是跳了下来,结果摔断了腿。但当时你旁边还有一个人,他犹豫了半天没跳,最后在大火烧死他之前,消防员先扑灭了大火,她得救了,并且腿也没断。这个例子里,你断腿的原因主要还是你自己判断的问题。虽然我承认在哪个情况下你说你很慌乱,很难做出正确选择。但事实证明大火并不一定就能烧死你,你也可以再等等,但你等不及就直接采取极端行动了。我同情你,但讲道理还是你自己的选择自己负责任。
    司机的行为也是一样,就算他让女孩感到了危险,但“危险的感觉”杀不死女孩,是女孩选择跳车导致她死亡的。
    这事要想把主责甩给司机,除非司机真的把车开到荒郊野外开始侵犯女孩,否则他就只能负次责。
    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 億万千
    你的这个回帖很有价值,恰恰证明了他说的是对的
    也就是说,判断是否存在危险不仅要看当事人的感受,而且要看公允感受
    比如天黑周围无人,旁边一男的和你一女的刚发生过争执,你们处于他主导的密闭空间中,你感觉他素质也不太高不是好惹的,请问在大多数人的感受中存不存在危险,当然存在
    当然你可以抬杠说我就觉得没危险,那也行,一般这个是律师的工作,我们不是法庭你要不服可以出去开个投票
    另一个场景,你在网上回复了我,大多数人有没有感受到危险,没有,你说我就是觉得危险,这个理由是不予采纳的,因为这不是常规思维

    本帖最后由 億万千 于 2021-3-4 00:23 通过手机版编辑
  • S
    S.UNDAY
    我肯定想跑呀。
    但在光头大哥对我做出实质性伤害之前,我因为自己轻举妄动而导致受伤或死亡的话,我知道法院最后还是会把主要责任判给我。
    我的思考是,想追究一个人的责任/追究多重,关键还是看他的行为和你的损失之间联系到底有多大。
    司机和女孩的死有联系,但没有必然联系,所以要负责,但负次要责任。
    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司机确实有侵害女孩的意图,所以本着疑罪从无,女孩“危险的感觉”只能被认为是她的主观感受,没有客观证据可以做支撑。

    说句题外话,王勃的结局是在出海中遇到风浪,自己把自己吓死的。风浪是有责任,但主要责任不还在他自己吗?同船上的其他人活得好好的呀。
  • y
    yfl2
    现实中,责任认定需要考虑哪方避险成本低,司机有绝对优势
  • y
    yfl2
    另外,你说的责任,其实是两回事,因为跳车死,是因为他过失杀人,过失杀人上,他承担了全部责任,女方跳车本来也谈不上责任,就是冒险后不走运
  • 黄金12
    我已经多次要求你回应了而你没有回应,时间远远超过了一分钟。 我很恐慌我很悲观,所以现在我自杀了,而你必须要付主要责任。
    你觉得合理吗?
    司机面临的也是同样情况。 一言不合就跳车? 试问在座各位谁遇到过?
  • y
    yfl2
    女方根本没啰嗦,谢谢
  • i
    ikaruga
    这行程绝了,可想而知平时有多努力想挣钱
  • y
    yfl2
    再说一次,你渲染女方是一言不合,实际是判断有生命危险,故意混淆两者,已经说明问题了
  • S
    S.UNDAY
    女方当然没有罪,我哪有指责女方?
    你走在路上自己把脚崴了,你也没有罪,但崴脚的责任和后果你自己承担。
    女生在“感到危险(目前的证据来看这是她完全主观的感受)”后想要采取行动时,依然有很多选项可供选择(比如开始打电话求助。如果司机抢夺你的电话,那你马上就占理了。但没有证据证明司机接触过女孩。),是她自己选了最差的一个。
    女孩到死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要杀他,这很可怜。但同情过后,开始处理问题时就要讲道理了。司机的行为不足以负主要责任。
  • y
    yfl2
    司机是过失杀人,所谓责任就是这个
  • 测试一下
    你想跑就行了~

    红字就是和正当防卫必须一闪一样的搞笑逻辑~
  • i
    ikaruga
    ls有人贴了极为细节的行程分析,有几段路确实吓人,这个悲剧是n个小概率因素聚集在一起的奇特事件,两人都挺倒霉
  • 黄金12
    我已经自杀了,你等传票吧

    回魂说一句,判断有生命危险是女方判断的, 司机无从得知。
    由于你不回应,我判断我信心崩溃日后生活已经破裂, 这也是我自己判断的,你知道吗? 知道与否已经不重要了, 我前面已经警告过你了你仍然不信不回应,那你就按你的逻辑付主要责任吧
  • S
    S.UNDAY
    你说的很有道理。但你指的危险具体是什么呢?
    是指司机要侵害女孩吗?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司机有这个意图,所以这是女孩主观的判断,并不是客观上存在的危险。甚至女孩如果不匆忙跳车,那就什么危险都没有,虚惊一场。
    司机的行为让女孩产生误会需要负责,但负不了主要责任呀。
  • y
    yfl2
    2人都倒霉,女方还冤,司机不冤,因为他的避免成本很低,也是职业要求
  • y
    yfl2
    危险是指,本来没事,因为误会导致乘客以为自己有生命危险,做出极端行为,比如跳车,或者杀了司机
  • 億万千
    不好意思回错人了

    本帖最后由 億万千 于 2021-3-4 00:49 通过手机版编辑
  • y
    yfl2
    也不一定是抬杠,主要是思维角度不同,法律重社会实践影响,强调女方不该跳车意义不大,谁不是吓得要死才跳车?强调司机低级错误才对改善这种情况有意义
  • 大胖胖
    问为啥开这路,多次喊着要下车都不叫啰嗦吗,还有她跳车的地方是行车道上,真要停车也得找个路边能停车的地方啊,可是根本来不及了啊,马路中间说停就停,是嫌钱多还是咋地。就打个比方,如果那个司机是你,你会怎么做。
  • 测试一下
    哪来的SB?~
  • y
    yfl2
    我会停车或者解释变道原因
  • 億万千
    你抬杠越多,越证明他说的越对,因为恰好形成了归谬法
  • 大胖胖
    你他妈才是个臭傻B.
  • 大罗
    轮到杠神说别人抬杠了2333
  • y
    yfl2
    女方没有责任,因为现在追究的是过失杀人
  • S
    S.UNDAY
    要不这样,你过一夜换一种心情再重新想想————因为误会导致乘客脑中产生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危险,并因此做出极端行为。那么这个后果到底是乘客负主要责任还是司机负主要责任?
    我没说司机没责任,我们讨论的一直是责任的主次。
  • y
    yfl2
    乘客没有责任,除非乘客杀了司机,这种情况下乘客负主要责任

    本帖最后由 yfl2 于 2021-3-4 00:59 通过手机版编辑
  • 测试一下
    正常人眼里导航偏航没得到答案时多次问司机肯定不叫啰嗦~

    SB不同~
  • 测试一下
    如果司机是完全正常行为【比如乘客询问偏航正常回答捷径之类乘客打算跳窗马上劝解制止】的话我也认为司机不负主责甚至可以说不负责~

    那么你觉得司机这事上的行为属于正常行为嘛?~
  • y
    yfl2
    再说一次,强调女方责任毫无意义,没人会随便跳车,司机只要一句话就能避险,你说这叫主要或者次要责任都无所谓,因为为了避免类似情况,显然司机方是需要注意的
  • S
    S.UNDAY
    本来用打架类比这件事就不恰当,我的目的只是为了解释实际存在的危险和主观判断的危险之间的区别。
    你说TG在实战中是结果论,这我同意。比如本案中女孩跳车如果只是摔了一跤或者擦伤,那司机后续肯定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你就回答我一个问题:司机不回答导致女孩感到危险后,女孩就必须跳车吗(除此之外绝无其他解决方案)?

    你说的所有意思我都明白。如果咱们现在讲人道主义,讲情感,我更愿意在情感上支持女孩的家属,因为他们更值得同情。
    但就像出了交通事故一样,你难过完之后还是得老老实实的摆事实讲道理,处理之后的问题。
  • 億万千
    那就还是上面说的,女孩认为危险存在,这一理由符不符合常规观念
    我认为符合,该案场景道路周围无人,照明不佳,司机与乘客曾发生争执,存在偏航停车不回应等行为,且司乘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并处于司机主导的密闭空间中,司机素质不高
    综上所述我认为乘客认为有危险是合理判断
    当然你认为司机没有明确的侵害意图就不算危险,看鬼片都这么多人怕,但光靠明确行为判断就太宽松了,氛围也是很重要的
    再说,考虑到司机素质不高,在与乘客争执时很可能说了具有危险暗示的话,可能他没这个意图,但是低素质的人就说习惯了,这个大家应该能想象出来~
    可能你会继续举例抬杠问什么才算氛围,这也没关系,其实律师就是干这个的
  • 测试一下
    人在不同环境中对待危险的精神阈值不同~

    照你的逻辑被QJ的妹纸也不应该自杀~

    QJ无非就是个生殖器接触的事~

    被QJ后自杀的妹纸要负主要责任~

    这次事例中女性已经感受到危险而司机面对女子多次询问却无动于衷~

    因为没有证据我不想说司机是否存在故意报复心理~

    单无动于衷这事他就是活该~

    乘客有很多解决方案~

    比如乘客觉得要被司机qj或者QJ都可以曲意逢迎等事情结束安全后报警~

    但你不能要求一个处于非正常环境的乘客作出旁观者理性的行为~

    [本帖最后由 测试一下 于 2021-3-4 01:14 编辑]
  • y
    yfl2
    我觉得你的实质意思是认为女方的责任是判断错误,问题是,女方得到的信息不全,很难做出可靠判断,而这也是司机导致的

    好笑的是,现在的情况披露方式显然也有利于司机,因为细节只有司机知道,结果大家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强调女方责任…

    本帖最后由 yfl2 于 2021-3-4 01:20 通过手机版编辑
  • S
    S.UNDAY
    如果是讨论以儆效尤的话,那何止是司机需要注意啊。整个行业都应该更规范。
    我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司机在这件事上像马蓉。所有人都说他傻X,在道义上谴责他,我也认为他但凡说句话完全可以避免悲剧。但讽刺的是当你真的一点一点分析事件以后,却发现他/她还真不占太大责任。至少受害者家属没法通过法律渠道得到他们认为应有的报复,而且如果尊重法治,还不得不承认这是合理的。
  • S
    S.UNDAY
    朋友你理解错了,我在和yfl2的回帖中就说了:我完全承认乘客感到危险是合理的。
    我的问题是:女孩感到危险,和她一定要跳车之间有必然联系吗?
    如果有,就重判司机。没有的话,司机的责任就是次要的,女孩的选择才是主要的。
  • y
    yfl2
    有人恶作剧告诉一小孩他爸妈死了,小孩过度伤心自杀了,你可以说小孩的死上,恶作剧者只付次要责任,比小孩本人,少,可是这种比较的意义是什么?它能启发或者帮助人们改善什么?

    本帖最后由 yfl2 于 2021-3-4 01:23 通过手机版编辑
  • S
    S.UNDAY
    因为受害人去世了,司机的单方面证词确实未必服众。
    但至少在目前获得的信息下,只能这样想了。
  • S
    S.UNDAY
    科恩兄弟前两年拍过一个电影,叫巴斯特斯克鲁格斯歌谣。其中有一个故事就和你说的很像。
    牛仔为了保护女孩和一伙印第安人战斗,牛仔给了女孩一把枪,如果他不敌印第安人的话女孩可以用枪自尽免收侮辱。
    战斗过程是牛仔先被压制,最后大翻盘逆袭成功,打跑了印第安人。但他回到战壕里却发现,女孩在他出于劣势时就因为悲观而过早地拔枪自杀了。

    说回这件事,讨论主次责任的意义是什么?
    我一开始是觉得楼主太偏女孩了,我自己想了一下觉得悲剧的大头还是出在女孩身上,所以回帖讨论。被CUE了之后就继续回复下来了。
    现在我觉得讨论这件事的意义是,再有这种情况,当事人如果处理的更稳重一点(虽然慌乱中很难),不要过早做摊牌的决定,结果会更好一点。
    打扑克还有套路呢,就算感到危险也不一定起手就把俩王打出来,直接让自己没退路。
  • s
    shiningfire
    直男癌
  • S
    S.UNDAY
    有没有懂法律的同学来说一下,女孩被QJ后如果自杀了,法律除了追究QJ者的Q罪外,需要让他为女孩后续选择自杀负责吗?
    我浅薄的理解是不需要。
    我在道义上和你一起谴责QJ犯,骂丫的。但如果法院判决说不需要为女孩的死负责,我觉得也是合理的呀。
    因为被QJ和必须自杀之间没有必然关联。在QJ这件事上责任都是犯人的,但后续女孩要是想不开自杀,那还真就是自己拧巴了。虽然有点反常识,但我认为合理。
    但QJ犯除了对QJ这个行为负责外,需要肯定赔偿女孩精神损失。

    再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来说明这个我认为反常识的合理吧。
    这就和论坛里的股神给你推荐股票,朋友在你职业选择时给你意见,但你听取了意见后如果赔钱了/后悔了,那股神肯定不为你负责,朋友也不给你买单。理性上你注定拿不到补偿,因为是你自己选择听信的。就算后续你发现对方是嫉妒你,是阴阳怪气,是故意诱导你买赔钱的股票而进行无责任推荐,但法律层面肯定不支持你要求对方负责。
    只不过在现实中你可能和对方闹掰。
  • y
    yfl2
    如果你想说当事人应该更理性,那就更应该聚焦司机了,因为司机各方面都有优势,他理性避免风险的难度显著低于对方,以至于在这种事件中,我都不认为有强调女方判断问题的意义,因为司机做到基本的就一切没问题了
  • 测试一下
    依然是QJ罪~

    但一般来说会从重处理~

    是我举例太失败让你理解不了~

    换个例子~

    假设司机说了只QJ不杀人~

    然后受害者跳车死亡~

    受害者都不需要很多方法只需要配合QJ就可以避免死亡的结果~

    受害者需要对自己死亡负主要责任嘛?~

    其实分歧很清楚~

    我认为这种环境下强求受害者理性是不合理要求~
  • l
    lakins
    这警方通报有关于女方认为避险跳车的吗?描写了她心理活动?是因为男的导致的?
    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这条来说,我都不认为最后一定能判下来
    过失致人死亡罪有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前面的言语不搭理什么的,那都不是致人死亡的直接行为,直接的就是跳车时,没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可这怎么采取?急刹车?拉回来?
    要我说,找个好点的律师,这案子无罪不成问题
  • 测试一下
    因为股票职业这种这根本算不了什么大不了的后果~

    论坛上别人推荐你自杀~

    你真听他的自杀了~

    这时候你看看能追查到他的话法律要求不要求他负责~
  • 测试一下
    这为了抬杠连描写死者心理活动都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