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合同的条款

  • 7
    7号
    偶然翻了一下购房合同,看到这一条“其他业主均同意并确认不再主张该区域的使用权”,这算不算是一条霸王条款?
  • o
    oldkingdog
    没必要看。 iOS fly ~
  • 7
    7号
    回复2#oldkingdog

    意思内容就是放狗屁,没有法理依据?
  • z
    zhtx
    不是霸王条款,是标准条款。因露台,花园属于室外面积不能出售,开发商设计时就把露台,花园设成必须经过某些户型才能进入,把使用权卖给这些户型的购买者,这些户型价格因此比其他户型贵,所以合同要其他户型购买者放弃这些公共面积的使用权。
  • 7
    7号
    回复4#zhtx

    谢谢,但是另一方面地产商是否有这个权利将全体业主共有物的使用权通过溢价的方式交给一部分业主呢?
    我是得益者,接受了单价的溢价获得了一百六十平米的花园,两层的地下室还带个车位,觉得合同的这个说辞有点咄咄逼人了。
  • z
    zhtx
    回复5#7号

    地产商合同都是政府备案的,不是自己想这么搞就这么搞的,如果没有这个条款,那你买的花园就危险,别的业主有权使用。
  • 7
    7号
    回复6#zhtx

    貌似也是这么个理,谢谢hper指教
  • s
    simvision
    这个是国家指定的格式合同,你没得选择。即使你的补充条款也不能和该条款相抵触
  • 7
    7号
    回复8#simvision

    刚找出另一套房子的购房合同,里面也是有这一条的,自己一直没有好好细读过😢
  • z
    zhtx
    回复7#7号

    我刚买了带露台的顶楼,也有一模一样的条款,所以我研究了下,有2个关键点:
    1.卖给你使用权的露台,花园,地下室只能通过你的房子进入,不然如果有公共通道,别人能进入,那就危险,容易被其他用户找麻烦。
    2.使用权一定要写入购房合同,写入补充协议或口头承诺均无效。同时要有其他用户承诺放弃使用权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