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案 知乎上争议严重

  • g
    gtawang
    回复49#ppalm

    一楼瑟瑟发抖
  • s
    samsonlin
    回复49#ppalm

    8层,7户分担,1楼没有赔
  • m
    man9900
    回复39#welcomyou


    法律常识是谁犯事谁负责,那这种高空坠物伤人案件,找不到犯事的人,谁来负责呢?难道说活该某人倒霉?到了A楼楼下,被砸了,不找你A楼的难道找B楼的?这种情况,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找谁来赔偿?你找任何一个人赔偿,他都可以说你说这句“谁犯事谁负责,又不是我扔的,凭什么我赔偿?”那你又应该怎么对待?高空坠物的群体赔偿,只是很少一个近似连坐的法律,你能不能再找到一个与之近似的?还是那句话,屁股决定脑袋。一般情况下,都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来发声,你又是什么角度呢?你认为该楼的7户人家赔偿不公平,那被砸的人就公平了?一条人命,一个孩子,就值21000块?
  • s
    shijiikari
    验指纹都验不出来,也是神奇 iOS fly ~
  • e
    emberzhang
    先别急着笑。。。要我说这还真是一种可能性,从刁钻角度恶意揣测:对原子化个体严密管控细节太多难度太高,国家机器资源消耗太大效果还不好。怎么办?古人那样搞血亲连坐肯定不行,历史告诉我们血亲联系太近难以形成互相监督,甚至可能形成宗族势力对抗zf。
    但如果是”邻里连坐“,个体心理负担小,容易以邻为壑,再结合现在流行的网格概念,嘿嘿?
  • l
    logic90
    关键词,举证责任倒置

    法理上争议不大的。。。全世界都有

    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弱势一方

    刑法是国家和公民之间的法律,基本上公民永远是弱势一方,所以举证只能是公诉

    但是民法是公民和公民之间的事情。。。有时候,有一方明显弱势的时候,是要保护弱势一方的HiPDA·NG
  • w
    welcomyou
    找不到凶手对被害者当然不公平 但是这不公平是谁导致的?难道是楼上那些人?难道这样对无辜的楼上就公平了?一共赔了两万一 连你也觉得少不是? 为什么少 法律制定者和执行者不是也觉得让楼上这些人赔的太多对楼上的住户不仅仅是骂娘那么简单了 所以就和稀泥 楼上的住户就少赔点 看起来对受害者有了补偿对受害者公平 可是这点钱更像是为了体现公平的一点象征 不过为了这种象征却制造了更多的不公平 说不定楼上有些住户就要靠这三千块来维持生活的 难道这样就是法律精英所谓的公平?

    另外是谁制造了不公平?当然凶手首当其冲 但是凶手没有找到的情况下 谁是第二个制造了不公平的责任人? 暴力机关 我们交税交出部分自由 为了就是换去所谓的公平 在这件事上暴力机关本来是他们职责所在 出现这样的结果就是他们失职导致的 现在他们两手一摊 不管我的事 让老百姓自己玩吧 一个赔点 一个少拿点 把本应该自己所负担的责任转嫁个无辜的人和受害者 他们倒是干干净净的制造了一个所谓的公平

    我的确是法盲 我只是用一个普通人可以理解的是非观来看待问题 而且从网上目前的反馈来看 持有这种普通的是非观的人不在少数 也很有可能是多数 因为大部分人会想如果有一天我自己是楼上的住户怎么办 甚至有一天法院觉得应该对受害者更公平 一户赔3w 甚至一户赔10w 我该怎么办? 作为普通人 我们倾向于遵守法律 但是有一天这个法律对我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人造成了伤害怎么办? 法律精英们可以高高在上的高谈阔论 指点江山 你看我给你们公平了 可是这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公平吗? iOS fly ~
  • R
    Romney
    回复56#logic90

    这还是无法解释为什么其他刑事案件不能这么应用。 比如杀人后凶手找不到。要求全市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人都一起赔偿
  • w
    welcomyou
    其实我也有同样的疑问 但是D版的法律精英们只会匆匆忙忙的扔下一句你是法盲 跟你说不明白 这样一种不屑的态度 却没说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你再问就是杠 其实我倒是真的希望那些参与讨论的法律精英们能为我解惑 iOS fly ~
  • 我用xp100
    有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如果从偏重保护受害人出发,就是现在法律规定的所谓连坐补偿,如果从保护无过错住户出发,就是有证据证实是哪个住户掉下的高坠物才赔偿,从现在小区的设施来看,绝大多数受害人都没有证据证实是谁家掉下来的,基本上都是自认倒霉了。看来现在法律的价值取向是偏重保护受害人。 iOS fly ~
  • w
    welcomyou
    怎么没有 找到几个嫌疑人或者几个嫌疑人就用手段 受不了你就认了吧 那么多的冤案不就是这么来的吗 现在出了这么一条奇怪的法律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进步 iOS fly ~
  • 我用xp100
    民事和刑事当然有区别了,区别就是民事拉全体业主补偿受害人,刑事并没有把全体业主拉来判刑。 iOS fly ~
  • m
    man9900
    回复58#Romney


    其他刑事案件从逻辑上也不能这样用啊。高空坠物伤人,是因为这一栋楼,每一家实际上都是潜在的加害人,需要自证,而且也仅仅是A楼,也没听说A楼砸人了让B楼的人来分担赔偿的,对不对?刑事案件实行的无罪推定,要是全市的人都要赔偿,那不就成了有罪推定需要自证清白了?这不成了刑事的巨大退步了么
  • w
    welcomyou
    但是潜在的加害者并不一定是这个楼的住户 存在着B楼的人去A楼扔下铁球这种情况 那为什么不让B楼的人也自证清白呢
    从逻辑上来讲 并不存在着因为某人不住A楼 所以这个人不是潜在的加害者 当然住A楼的人嫌疑更大 但是完全不能排除B楼人的嫌疑 法律的严谨性呢
  • 我用xp100
    回复62#welcomyou

    你把民事和刑事搞混了,民事可以盖然性,而刑事要求确凿。
  • m
    man9900
    回复62#welcomyou


    这么说吧,罗翔曾经说,学完了法律,人就没有人性了。你如果内心已经固执的认为,这个法律是不公平的,那么你总能找出你认为不公平的地方,但是法律是分范围的,也不是一概而论的。刑事的原则不能用到民事上,民事的也不能用到刑事上。还有,世界上没有完美的法律,越学法律,也能体会到法律的虚伪。但是法律有绝对公平么?就以高空坠物这个来说,假设哈,假设有1公里以外另一个小区的小孩爬到楼上扔下东西砸到人了,他跑了,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怎么用法律来惩罚他?你能想出一个完美的处理办法么?
  • m
    man9900
    回复65#welcomyou


    你这样无限扩大的话,需要不需要外国人自证清白?
  • R
    Romney
    我的意思是高空抛物和故意杀人一样也是刑事案件. 为什么后者不能适用类似的原则让案发地附近的区民都赔?
  • R
    Romney
    举证责任倒置的话,要求一方比另外一方更有可能获得证据. 比如说医院vs病人, 厂家vs消费者.
    那么普通在家的居民(非凶手)相比受害者的话,他们在证据上的优势是?
  • w
    welcomyou
    你说的对 这也就是我的疑问的核心 法院是根据什么来界定这个范围的 A楼人存在着加害的可能性 但是根本就排除不了B楼人的嫌疑 法院凭什么只让A楼赔 根据是什么?

    现在是赔3000 这么稀里糊涂的就算了 那要是赔三万呢 十万呢 你拿到一个判决说你有作案的可能性就赔十万块 你答应吗? iOS fly ~
  • R
    Romney
    一个隧道,入口和出口都有摄像头, 法医推断有受害者在里面在晚上八点到10点这个区别被杀害了. 这两个小时里面有10个人出入了这个隧道.


    那么这10个人是不是要平摊民事赔偿? 这个和高空抛物的区别是?
  • u
    ursace
    这是偷换概念,楼梯可以自由上下,和一楼有什么关系?
    就和我问一楼为什么要交电梯费,物业回答我说你可以坐电梯上楼去邻居家呀这种奇怪的逻辑一样。
  • m
    man9900
    回复71#welcomyou


    终归是有一个范围的呀。在这个范围里,只能默认是A楼的人实施抛物这个行为,B楼因为太远,仍不到A楼的楼下。假如你设想B楼的人来到了A楼扔东西,那不就陷入了无限扩大化的怪圈了么?全国全世界每个人都有可能到楼上扔东西,而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限定范围。你或许认为A楼的人属于飞来横祸,但是受伤害的不也是飞来横祸么?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是偏向受害人的
  • u
    ufxy
    就是说不能排除一楼上楼扔的可能
  • m
    man9900
    回复72#Romney


    你说的这个,不可能是10个人杀了1个人吧?必然是这10个人中的一个,对不对?或者杀人犯在这10个人里,或者不在,如果抓住了,杀人犯就附带民事的赔偿,如果没抓住,平地杀人会有楼上扔东西这种误伤吗?
  • l
    logic90
    门口附近有摄像头呗。。。所以才能确定只能是楼里面的人干的
  • R
    Romney
    如果你的意思是"故意" 和 "过失" 的区别的话,
    那就把例子改成 车祸吧. 有人在隧道里被车撞了,只知道某一个小时撞的,而且是几个月前案发,证据已经没有了(车上的油漆脱落等等).

    那么是不是应该这一个小时过隧道的司机都平摊民事赔偿
  • m
    man9900
    回复78#Romney


    高空坠物,是一个很特殊的范畴,不能使用所有情况。像你说的,好几个月以前的车祸,为什么现在才报案?你这说不通啊,自己被撞了先不说,过好几个月才想起来?
  • l
    logic90
    弱势和强势是相对的

    这个场景里,受害者并不是绝对弱势。。。受害者有机会掌握证据。。。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拿到证据

    而高空坠物,受害者不可能有机会拿到证据,所以是弱势
  • 八点十三
    这种事从技术上是否没法解决?安装摄像头没有用吗?这么久了都没有个好办法,以后从高楼下走是不是要看运气了
  • 我用xp100
    回复69#Romney

    因为高空抛物比较确定就是这栋楼的其中一个业主所为,故意杀人不能确定就是附近居民所为,如果用高空抛物的方式故意杀人,但是找不到是谁抛物,按照法律规定一样可以适用全体业主补偿的方式。
  • 令狐飞云
    楼上的人可以自证不在场,可以自证不拥有坠落物,那么多途径,如消费记录、开车的有红绿灯监控视频等。
    受害者的话,就是在楼下被砸中,那么一般我们就直接推理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不用再提供证据了
  • c
    clouday
    法律并不完美 现实说不定超出想象 如果是其它地方用蛮力丢过来的呢 本小区的全体业主岂不是莫名当了冤大头?
  • R
    Romney
    理论上是这样. 但是实际上,案子里这栋楼几十户人,最后就一户能够证明然后免于赔偿. 足以说明自证的门槛之高.
  • R
    Romney
    那么这样可以类比我说的那个隧道里杀人的问题. 我们可以确认凶手在这10个人中. 但是国内外似乎没有说这种案件里让大家平摊来赔偿的.
  • R
    Romney
    有道理.
  • W
    Wade Zhao
    没人愿意买的,中国人保险观念差,一元的碎屏险很多人都不愿意买
  • m
    man9900
    回复87#Romney


    如果确定凶手就在这10个人当中,那么必然能够找到杀人犯,因为毕竟有个明确范围。高空坠物不同,不确定的因素太多,就像前面有人说的,你甚至可以说是巴西某个小镇的人来到楼上扔一个铁球然后再回国。这样看来凶手的范围在全世界范围,你怎么把每个人都检查一遍?范围不能无限扩大
  • c
    ck1982
    我这房子周围都绿化带隔离5米左右,楼的入户门跟隔离带平齐,一般高空坠物根本碰不到人 iOS fly ~
  • 寻觅
    疑罪从无,无过错责任
  • 我是一只驴驴
    最近两年新开的小区都安装了高空抛物摄像头,现在这个问题也很严重,应该入法的
  • x
    xiaomao88
    可是你看,这每户3000的,总共不到三万能对受害者起到多大的补偿呢,如果比照正常人身伤害的案子,这赔30万也不多,那么还是这个保护受害者的逻辑,每户赔30000,行不行?

    另外,如果找到了施害者,但这个人穷光蛋,完全无力承担民事赔偿,只能坐牢,那么这在法律体系中怎么体现保护受害者的精神。

    这个法条倒是明确了赔偿主体,但说是基于保护受害人的精神,我觉得这做得远远不够。HiPDA·NG
  • W
    Wade Zhao
    买(新)房必须买保险,这样说的话,其实要求物业管理每年必须拨一定的款项买这个险就行了。

    但是这个险貌似很容易被薅,完全可以自导自演,你查不出啊,小区内部的人随便就可以碰瓷,你怎么调查?这死人了都没调查出来哪掉的,那自导自演肯定也查不出来
  • f
    fock
    这是什么🐔八法律。
  • 粗布麻衣
    二建法规刚读到,难以确定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都要赔,除非能证明不是侵权人的
  • 阿海
    回复96#Wade Zhao


    用生命去碰瓷的人应该不多吧.有了保险少了很多事啊.而且和汽车险一样,发生的少降价,这种多装摄像头也降价,总比现在找不到人好点.
  • W
    Wade Zhao
    不出人命也可以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