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未成年人死刑的真实案例: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 小虫A麻痹无语,解恨
- wohaihao多活了十多年……该不会拖到犯人老年吧
- 善良的大灰狼就该这样!
当然了 天朝的冤假错案太多 很多都是被直接拉出去毙了当替死鬼
但那些最不可赦的却逍遥法外
多么神奇的国度 - 被K汉姆这人到现在还没执行吧??
- 量产QUBELEY这种人就是直接枪毙,日本人还tm20岁才成年,太搞笑了。
- 利露其实这种事,指望黑社会估计更加有效
- 易水寒风看律师洗地的内容真是奇葩啊。
- HKE世纪团的辩护离奇得1b啊
相比钢琴指小儿科.... - 芝村舞国外的律师团很猛的
- 天空の軌跡这号SB拉出去枪毙10分钟都少
- foxandfox这就是电影《守法公民》的日本版嘛~~~
- father@father mark
- 倍舒爽不知怎的,当了爸爸后~
看到小女孩被害那段,就跳过不看了。。
不知道你们有同感没。。 - 慈爱的大叔严格来说法律的流程设定很有问题
站在产品的角色来说,设定法律规则的人,是拍拍脑袋想当然做出来的。
至于用户(受害者或者当事人)是否是这样想的,他们也自然而然的忽视了。
法律严谨的来说是一套工具机制,工具机制的确不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如果你产品设定的时候,就很偏差,采用了毫无用户体验的新人去设定受害人与当事人的用户体验呢?
那只能说,这本身就是一套扯淡错误的谬论。
第二个问题
社会所谓的和谐与稳定,其实核心是退让与妥协。
什么叫妥协?让当事双方自然达成的才是真正的妥协。
那么出现了受害人与当事人,设定的第一原则,不是僵硬的规则逼着双方都强制接受结果,那不是妥协,更像一种止损的位,阀门值,意思就是犯罪结果是可控。
比如就会有很多男性面对极度诱惑她的美女时,一样采取了弓虽女干,因为他们会想哪怕再给他70年,他都不一定能触摸这样的美女,可况能上她?
小例子,就是学生时代就有的抢劫,或者偷盗行为,学生们明确知道,他们坐不了牢,只能批评教育。
这既是僵化的规则机制,代替了社会本身的协商妥协机制的错误。
第三个,这个机制量刑判罚是否合理?
目前来说,绝对多数国家都是精确数字量刑,而不是关联当事双方收入+CPI增长率+受害人成长可能性的动态量刑。
试问,我继续说上面的弓虽女干案例。
一个被众人倾慕的女大学生,假设她身价过亿。但是一次夜归,被一个每月收入不足2000块的民工弓虽女干。
好吧,这位富有的女大学生要求的补助,该怎么设定?是根据民工,是女大学生的?
显然我们采取了最笨的一种,切了个中间值,即社会平均值。
假设是北京的社会平均值,就会出现。
受害人这方,这区区数万元,对她来说毫无安慰心理,更像是一个讽刺?一个几万块就能把她上一次的讽刺,她是做小姐了么?
当事人这方,本身他就很穷困潦倒,然后他才觉得冒着7年风险,和自己反正还不上的钱,去潇洒人生一次很值得。至于那几万块么,反正我是还不上了,没关系了。
OK,这个几万块的社会平均值设定,直接抽了所有人的耳光,毫无意义。
那么按哪一方的标准,去设定机制呢?
严谨的来说,我们应该设定的规则,是保护和激励遵守这个社会运营规则人群。
所以加害人肯定是不遵守规则的,我们不该予以激励,直白说,当加害人违背规则的同时,规则就不应该对他予以保护和关注,肯定加害人对国家的纳税意义是不存在了。
那么再反过来肯定受害人的遵守规则获得权益,和后续纳税的激励。我们的机制设定时,应该只考虑受害人的意志。
如果这里,你在问了,那受害人不肯妥协,哪怕加害人只是偷了他一只钱包,我们也要判加害人死刑才能满足受害人么?
其实,严谨的来说,这是好现象。
因为,不可预期的犯罪成本,才是最高昂和最有威慑力的。
并且,我们可以设几个标准阀门值。
如加害人无杀人行为,受害人意志要求加害人死刑是不予以认同的。
但是受害人的意志必须得以体现,所以具体刑期或者处罚措施,可以在律师,法官的建议下,和加害人进行宣示。
加害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就处罚环节对受害人进行请求协商。至于受害人接受不接受,则看加害人与受害人的心灵沟通了,即认罪忏悔态度之类。
此协商妥协环节,限制固定周期完成,否则受害人与加害人两清,避免受害人从受害心灵意志满足直接异变成追求物质满足。
于是,这套东西就看起来像原始社会一样。
权利,地位等等都不复存在,只是一个另一种形式的人人都是主人,主人说了算,只要你遵守这个规则。 - craZyFeFe我觉得你们如果渴望法制的话,还是从理解律师为第一步吧。
- 我爱一条柴啊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
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
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
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这要多奇葩..... - Jeffrey这文章虽然很老,但是很真实
- 不死鸟好!!过瘾!小日本该死
- mailps3想起了前段时间松隆子的告白
- oversleep我觉得最后那几十个律师的辩护简直就是故意要把那孩子弄死,谁说律师没良心了
- FoxfoO只有最后一段以受害人的接受程度来判定觉得不很合理
应该以让加害人受到的损失比受害人更大一些就可以了。这里的“更大”应该着眼于心理层面。 - 风流盲侠花满楼我赞成取消死刑,但是杀人者除外
- eastwoodwest所以经济犯罪去除死刑是D国的心声
- dog到最后还是没执行啊
- OpEth这人最后到底毙没毙?
- yamiyama我觉得应该废除无期徒刑,像美国那样,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无限期叠加,某些情节严重又罪不致死的,判个几百年,别指望出去了。
- oversleep养不起穷人养犯人?
- 猩猩带我去战斗搞刑法的在你眼里上辈子都是折了翼的烧鸡!!!
你伤不起啊伤不起!!
这么多国家这么多人搞了这么多年的玩意,你说不好就不好了有木有!!
全中国靠这个混饭吃的好几十万人的饭碗,你说砸就给砸了有木有,有木有!!
呵呵,开个玩笑,下面认真地说一说。。。。
刑法系统当然不是完美的,以用户体验来说,最多也就算是窗户系统那个程度,肯定赶不上定制西装那么合身那么个人化,但是和你说的那个系统比,肯定还是更合理一点,理由如下
1、刑事法律本质上其实是人与国家之间的一个契约,你做了坏事,国家就在事先约定的范围内惩罚你,不能多,也不能少,这样,个人才能预先大概知道自己做了坏事面对的是啥惩罚,如果没有这种事先约定,那么做坏事面对的就是完全未知的惩罚,你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秃笔看题牛。。。。 - 蒋介石不多说了。就在不久前,还有TGFCER努力证明 废除死刑是文明的表现,天朝执行死刑是不文明的表现 。当时真是看了一个瞠目结舌。
- 猩猩带我去战斗废除死刑当然是文明的表现,天朝执行死刑的“方式”绝对是不文明的表现,有什么问题?
- OpEth文明不文明,凭什么用洋大人的标准来裁定?
俺就觉得砍脑袋最文明,公开处决最文明。。。。。 - 猩猩带我去战斗当然你可以这么认为,但是幸好文明的发展没有按着你的意志进行。。。。。
- OpEth俺对所谓“文明”的理解就是:被掌握话语权的人中的大多数所支持的理念就是所谓的文明了。。。。。
底层屁民从来就没有文明过。。。。。
即便现在的底层屁民达到了二十世纪的文明标准,也必定会被二十一世纪的文明人们所鄙视。。。。。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11-4-8 10:29 编辑] - 猩猩带我去战斗那就说作为底层屁民至少分享了文明的成果了这样好不好?
- 蒋介石呵呵 ,所以么 ,我们一面在讨论死刑是多么有意义,多么必要,是公正的,一方面又叫嚣废除死刑是文明的表现 。
然后有人,比如你,就跳出来反问有什么问题。因为天朝的死刑方式不文明云云。当时喷的可是废除死刑,并不是死刑方式。偷换概念很好玩么?
问题就来了,到底文明是好还是不好,到底我们要文明还是要公正,到底是公正错了还是文明错了 ? - rinlord有时候法律并不能解决一切
- OpEth俺实在看不出在废除死刑这个所谓的“文明成果”上,底层屁民到底能得了啥好处。。。。。
- 蒋介石猩猩的意思很明显。
人家一方面要确认废除死刑是文明的,一方面又无法否认楼主这个个案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又强调之所以不认同死刑,是因为天朝死刑“方式”。
说白了,无论国外执行死刑也好,不执行也罢,都是文明的或者可接受的,而天朝的死刑就是该喷的 。
一切论点都是围着这个核心打桩。你把这个界限看清楚,划明白,他的论点就可以理解了。
以上。 - FoxfoO也就是几个弄法律的sb在说,没见几个附和的~~~
- 猩猩带我去战斗很难理解吗,看来我高估了校长的理解力啊。。。。。
废除死刑是文明的体现,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没有废除死刑的地方少杀慎杀就是文明的体现,同时,在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根据该国家的法律适用死刑也是公正的必要的手段。。。。。
我还要再问一次,问题在哪里?
另外,天朝的数量众多、快速、秘密、经济罪也能判决的死刑本来就是不文明的体现。。。。 - FoxfoO从国家这个层面来说,在tg治下支持废除死刑的不是被美分搞笨头脑的,就是被tg收买了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 猩猩带我去战斗我又没说你瓶子作为屁民的一员能得到文明的所有好处对吧。。。。。
比如有小脚癖的男人在放脚这个文明进程中明显的收到了损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