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未成年人死刑的真实案例: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 猩猩带我去战斗
    不得假释基本没问题,强制劳动我不太同意。。。。。
  • N
    Nothing
    帽子扣的真快啊,瓶子你被盗号了么?
  • F
    FoxfoO
    你这么觉得没问题啊,只要行文别象政治课本就行~~~实在没想到在电玩论坛还能看到这种风格的文字,搞得我颇担忧~~~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如果你认同生命权属于最基本的权利,那我会诧异你会这么问呢。。。。

    让我们尽量不要替别人思考好吗?
  • 蒋介石
    瓶子问你半天了,你是否认为这个判决是公正的呢 ? 如果答案是肯定,那你应该自己能回答你的问题。不是么?

    我们凭什么制定法律 ? 不是凭借你所谓是否“文明”的标准,而是公众的价值取向,也就是说,法律应该是民众价值观的体现 。如果日本废除了死刑,而包括受害人在内的公众觉得无法接受或者不妥,那他就是不公正的 。

    事实证明,一开始法院并没有判处原告死刑,而是你喜欢的无期徒刑。结果受害人无法接受。闹腾。最后改判了死刑。这也体现了在日本人价值观里和天朝人近乎相同的观点 。

    只有生命能和生命等价。

    所以我们废除死刑,主要是经济类犯罪的,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欠债还钱,杀人才偿命。懂么?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没必要担忧,你别学就行了。。。。
  • 蒋介石
    法律可以确定。

    法律应该根据普遍的价值观确定。

    东方价值观对于生命的价值有明确定义,杀人偿命。

    这点也体现在法律上有所体现 。
  • r
    raiya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很正常。平民愤足够成为法律的理由。
  • 蒋介石
    好吧。错怪你了。
  • O
    OpEth
    其实西方价值观原本也是这样的,圣经里面说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只不过现在那些新教徒走上邪路了。。。。。
  • O
    OpEth
    本贴下限出现。。。。。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在有死刑的国家死刑是公正的,没有死刑的国家高刑期也是公正的,我不早就说了吗,没看明白?

    我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回答啊,就一句话吧,高刑期能不能做到公正啊。。。。
  • F
    FoxfoO
    民愤有时候是愚昧且弱视的,这个没错,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也没错,错的是让民愤愚昧且弱视的媒体和媒体的控制者。
  • F
    FoxfoO
    这有什么下限的~~~死刑的制定不就是为了平民愤嘛~~~
  • O
    OpEth
    法律判决应该客观,法官应该独立,至于民粪,法庭里没有民粪的位置,还是推到茅坑里面去吧。。。。。
  • F
    FoxfoO
    客观个P
    法律就是民众价值观的体现,或者说是公正观的体现,有个P客观可言
    具体的案例应该客观,这个是没错,但就法律条文作为价值观的体现来说本身不可能客观。
  • O
    OpEth
    不是,任何刑罚的制定,都是为了追求公平和正义,以及维持社会秩序。。。。。
  • F
    FoxfoO
    执行法律和制定法律,这个是两码事。制定法律是民愤的体现,执行法律则应排除民愤的干扰。
  • O
    OpEth
    俺认为,法律条文一经制定,民意就不该有发言权,除了法官之外任何人对案件的主观看法都不能对判决造成影响,即便是法官本人,也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判案。。。。。
  • F
    FoxfoO
    但公平和正义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民愤说了算啊~~~不能平民愤的法律如何实现公平正义以及维持社会秩序呢~~~
  • 爱你一棒陲
    战区就没下限的跑这里刷新下限?不晓得哪个真傻逼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再多说一句,文明是一个阶段性的定义,不能只分为文明和不文明两种。。。。

    废除比死刑文明,但是慎杀比滥杀文明,少杀比多杀文明。。。。。
  • 猩猩带我去战斗
    纯抒情的贴恕我就不回了。。。。。
  • F
    FoxfoO
    我觉得片汤话比政治课本强一些~~~可能是实在太厌恶政治课本的原因,那东西的风格就是把一切罪恶说得如文明一般的理所当然,比如说社会主义优越性,再比如说废除死刑是文明的体现等等,无需论证,只需强权的背书~~~
  • O
    OpEth
    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句话,是为了平民愤而杀人。。。。。


    这目的已经根本背离了法律制定的宗旨,执行死刑绝对不是为了平民愤,执行死刑只能是为了正义和公平,除此之外的任何目的,都不能成为执行死刑的理由。。。。。
  • F
    FoxfoO
    你谁啊
  • 李勃士
    凯申呐,能够搞法律的绝对没有一个是傻逼
    只是有很多搞法律的都是故意装成傻逼,为啥?还不是为了钱呗,干着出卖人格品性良知道德的换钱生意,和法律本质上追求的公平正义有个鬼的关系阿
    很多搞法律的,没错,很多
  • 蒋介石
    对,就和体育一样。有冠军亚军季军。

    现在你跑得快,我跳的高,本来井水不犯河水,你非要分个冠亚军。也就是你所谓文明的不同阶段。

    到底是谁错了?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我说过了,错杀是在承认司法系统会犯错的必然结果,废除死刑是避免错杀的必然结论,保护生命不算文明,我不知道什么才算。。。。。
  • r
    raiya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你更下限的。你有的只不过是一个混沌的被刷过的没有逻辑的意识形态本位罢了。
  • F
    FoxfoO
    说说而已。这个问题上的基本观点我和你基本一致。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不足以杀的,必须是法律执行中就可杀的。
  • 蒋介石
    没错。钱。

    名,权,最后还是钱。

    我们所谓有良心的律师,不就是坚持公正不向钱看的人么。

    越来越少了,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心甘情愿当SB去换钱,因为来钱快,道理和小姐一样。
  • 红猪大叔
    犯罪本就不是某个人的问题~是整个社会出了问题,你把这个人简单粗暴的杀掉,以为这就是报仇了,但其实对解决这个问题一点意义都没有,连报复都找错了对象。就好象你自己走路不小心,一脚踩到大便,然后你愤怒的砍掉了你的脚..........能不能认识到到底是谁杀了犯罪者和被害者,或者说至少去思考到底是谁杀了人,正是文明不文明的区别~
  • r
    raiya
    典型的因噎废食阿。

    凡是会出错的系统必然出错,什么都不做才是不会犯错误的。
  • 蒋介石
    好吧。怀念一下1945老师。恩。
  • 猩猩带我去战斗
    跑步当然不一定分,我不跑还不行吗。。。。

    蛋是,不承认文明进程就有点奇怪了,毕竟中国人的生命也是生命,能保护还是保护得好。。。。
  • O
    OpEth
    一旦把生命权当做最高无敌法宝祭出,其他一切全部靠边站,这就纯属耍赖了。。。。。

    因噎废食是傻逼行为你应该同意吧?


    俺也可以说,废除汽车,其实可以拯救更多的生命。。。。。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11-4-8 11:42 编辑]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如果必然出错是前提,那么为了避免不可逆转的错误,用另外的手段代替之,不能算因噎废食吧。。。。
  • 猩猩带我去战斗
    问题是我之前也说了,有可替代产品啊。。。。。
  • O
    OpEth
    汽车也可以替代啊,古代人骑马不也过来了么。。。。。

    当然汽车的体验更好效率更高。。。。。



    死刑不也正是如此么,给予受害者更多的正义,执行起来也更有效率。。。。。
  • O
    OpEth
    犯罪就是个人问题,自己犯的罪,自己负责。。。。。


    一人做事一人当,不累他人也遭殃,这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了吧?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11-4-8 11:49 编辑]
  • r
    raiya
    拿什么取代?如果避免不可逆转的错误的代价,是整个法律体系惩罚警示作用的全面下降,进而导致恶性犯罪的风险全面下降,我不觉得这样的取舍是合理的。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对啊,分歧就在这里,我觉得正义这东西,不能单纯追求快、方便什么的,另外现有的废除死刑国家和地区,你也不能说人家没有公正或者公正比其他地区少吧。。。。。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再说一遍,除非你有证据认为现有的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比未废除地区的“××××”下降(这个争议很大),否则这个合理与否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 O
    OpEth
    再说一遍,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而存在的(虽然也许实际上有这个功能)。。。。。

    死刑的目的是为了在极端情况下,让受害者得到最大程度的正义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