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网友地铁阻止进食 遭热干面盖脸
- xuhan昨日上午9点,武汉的叶女士在乘坐地铁二号线的途中,发现一女子在车厢内吃热干面。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叶女士拍下了该女子的不文明行为,却激怒了吃面女子。吃面女子当即将一碗热干面泼到了叶女士头上,随即下车走掉
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3-03-29/075662229357.html
这丫头威武啊~ - meizulyh拍视频脑残要发微博吧,是我我也盖她,
- freeman82同意楼上。。。
- 雷姓青年没人说妹子不错? 有点像阿sa不?
- ТheRock中山公园站。。。。中山公园还是神啊。。。。
不过那男的也是个怂逼,妈的上去就该给那女的踹个小弧线 - moyanljx劝阻无效应该拍
- qq61350096刚看完鬼片 看照片上坐旁边那女的感觉好诡异
- 井冈山剿匪记漂亮!给操十分!!!
- jiejieup敢拍,人家就敢盖你。吃东西的和偷拍的都不是个东西。
- 齐鲁石化nice拍的好 拍完顺路给这sb脸上踏一脚 让你这sbfaweb
- asher不吃不就没人拍了吗?
- dolless有人走街上踩你一脚你是不是可以把他杀了?
- cgbox2006
谁叫你吃啊。你不吃有谁拍 你啊
- dolless谁叫你拍啊。你不拍有谁盖你啊
- dolless你还记得你拍人家拉屎放tg来被喷成啥样了么
- gotoplay楼主头像求详细!!!
- 古兰佐武汉地铁里是命令禁止饮食的,对这种低素质行为劝阻不听后可以通过拍照来对其进行曝光,这个并不侵犯肖像权。
- 古兰佐侵犯肖像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前提,一是被拍这不愿意,二是利用这个肖像来牟利。这张照片里当事人愿不愿意被拍不说,但是这么发到网上并非是牟利性质的,所以不存在肖像权的问题。除非有个恶意商家看到这张照片后利用这张照片做整容广告之类的,那当事人就有权将拍照上传者一并告下来。
- Gtoyo我晕,你对肖像权这么理解就大错特错了!我国法律对个人肖像权的保护可是非常严格的,具体内容包括“肖像制作专有权,肖像使用专有权,肖像利益维护权”,在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对其肖像进行制作、使用、传播无论是否用于牟利,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为前提的情况下,都是涉嫌侵权行为,而当事人有权禁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By the way,在地铁里吃热干面不属于司法范畴........
[本帖最后由 Gtoyo 于 2013-3-31 03:24 编辑] - sonicteam你对肖像权的理解有误,利用肖像来进行盈利性的活动是用来追究经济赔偿的一个标准,并不是说你不用来进行盈利活动就可以随便拍了,再说如果拍摄者的行为造成精神方面的损害也是可以追究的
- yamazaki11111热干面可以忍受
汤粉就完全不行了,威胁系数太大。 - 梅影横窗瘦劝阻不道德行为成本都这么高,更别说劝阻违法犯罪行为了。
- bentiancai哈哈哈
这才是100年的体现 - shssbb展现TFFC下限的一贴,加油
- meltifa确实下限帖,看谁还说侵犯肖像权,不懂可以搜,不懂装懂就可笑了
http://www.lvshi100.net/news.php?NewsID=41622 - Oldman违法可以劝阻,可以报警。但私人无执法权,不得强制。未经许可拍照确实侵犯肖像权,不值得鼓励,当事人可以自行制止。干面盖头也属于民事侵权,超出了制止偷拍的范围,也是违法的。
- hnakata武汉地铁伤不起,动不动就是“各婊子养地”
- pppkkk还是操她以示惩罚
- Zico2003她要是在香港地铁上吃热干面,这得多大量才够砸每个拍照的人啊
- 装机工哈哈哈哈哈哈,一万年!!!
- 大手蹊田夺牛x2
- dengshch84人家有劝,但没有“执法”甚至“强制禁止“吧,拍照是在公共场合,针对比较明显可能违反法规的行为,并不是单单拍摄某个人形象,要不报警举证怎么办,我觉得拍摄不算侵犯肖像权,发微博才算,
- 猛男與狗本帖看出确实100年妥妥的,离文明社会的差距真是太大了,你吃个饼干面包也就算了,热干面。。。
- 0瞎子0换我也得拍头上。。。。。。
发微博上毁人不倦呐。。。 - hjjqidong拍照那女的真丑啊 我觉得还是体谅下吧 动不动就谴责别人 你以为自己就有多高尚?谁都有身不由己的时候 最烦这种没事就拍照传微博沾沾自喜的傻逼
- 胖屁股豆豆这么多人支持
下限啊。 - orz2009拿 note2 拍照 天怒人怨啊
谁让你没拿苹果 说不定热干面女马上跪舔~:D - kirbyx武汉的汤粉可能带辣椒的。真盖脸的话,对方不光是烫伤了,辣椒进眼睛,反击都木有机会了。
by the way,这就是武汉姑娘。 - Oldman未经他人许可拍摄侵犯的是他人的肖像权下的肖像制作权,自然是侵权行为。
- Oldman拍照不对。
热面盖头也不对。
看不下去不文明行为的可以劝阻,劝阻不了可以报警。被别人偷拍了,可以要求删除,对方执意不删除的也可以报警。
总之,没有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果然是一百年啊。 - 纳米气泡我咋觉着这贴里不少人是根据相貌判断对错的,如果吃的是恐龙拍照的是美女呢
- kirbyx就我看这事儿吧,得一项一项地说。
首先轨道交通法规是谁制定的?貌似直接就执行了,也没问问老百姓答应不答应。热干面对于武汉来说是个很特殊的东西。本地人很习惯早上端着碗到处吃。几十年以来,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了武汉人的一个习惯,标志,和生活模式中的一部分。真要单就地铁吃热干面这一条进行投票的话,我个人就算同意禁止在地铁上饮食,也会有三条例外:
1、婴儿
2、病人
3、热干面
这是一项地方法规,尊重当地人习惯我觉得OK。但是我没投票机会。这是第一个问题。
其他的,楼上律师大大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两边都有错。至于热干面盖脸眼睛疼,纯属装孙子。 - kdscw嘿嘿,地铁吃东西中枪的人多呗。。。
- 善良的大灰狼我就在我们这边吃过几次七块钱一份的热干面,好吃啊
完全能理解这女的。要是我买到了正宗的热干面肯定也是一分钟都多等不了啊。妈了个逼的我吃个面还有傻逼在旁边唧唧歪歪还他妈敢拍照,换我的话弄不死他。当然肯定是吃完之后,看这碗估计几口就没了。吃完了我再收拾个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