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网友地铁阻止进食 遭热干面盖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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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uhan
    昨日上午9点,武汉的叶女士在乘坐地铁二号线的途中,发现一女子在车厢内吃热干面。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叶女士拍下了该女子的不文明行为,却激怒了吃面女子。吃面女子当即将一碗热干面泼到了叶女士头上,随即下车走掉
    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3-03-29/075662229357.html


    这丫头威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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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izulyh
    拍视频脑残要发微博吧,是我我也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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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eman82
    同意楼上。。。
  • 雷姓青年
    没人说妹子不错? 有点像阿sa不?
  • Т
    ТheRock
    中山公园站。。。。中山公园还是神啊。。。。

    不过那男的也是个怂逼,妈的上去就该给那女的踹个小弧线
  • m
    moyanljx
    劝阻无效应该拍
  • q
    qq61350096
    刚看完鬼片 看照片上坐旁边那女的感觉好诡异
  • 井冈山剿匪记
    漂亮!给操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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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ejieup
    敢拍,人家就敢盖你。吃东西的和偷拍的都不是个东西。
  • 齐鲁石化
    nice拍的好 拍完顺路给这sb脸上踏一脚 让你这sbfa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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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her
    不吃不就没人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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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lless
    有人走街上踩你一脚你是不是可以把他杀了?
  • c
    cgbox2006
    谁叫你吃啊。你不吃有谁拍 你啊
  • d
    dolless
    谁叫你拍啊。你不拍有谁盖你啊
  • d
    dolless
    你还记得你拍人家拉屎放tg来被喷成啥样了么
  • g
    gotoplay
    楼主头像求详细!!!
  • 古兰佐
    武汉地铁里是命令禁止饮食的,对这种低素质行为劝阻不听后可以通过拍照来对其进行曝光,这个并不侵犯肖像权。
  • 古兰佐
    侵犯肖像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前提,一是被拍这不愿意,二是利用这个肖像来牟利。这张照片里当事人愿不愿意被拍不说,但是这么发到网上并非是牟利性质的,所以不存在肖像权的问题。除非有个恶意商家看到这张照片后利用这张照片做整容广告之类的,那当事人就有权将拍照上传者一并告下来。
  • G
    Gtoyo
    我晕,你对肖像权这么理解就大错特错了!我国法律对个人肖像权的保护可是非常严格的,具体内容包括“肖像制作专有权,肖像使用专有权,肖像利益维护权”,在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对其肖像进行制作、使用、传播无论是否用于牟利,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为前提的情况下,都是涉嫌侵权行为,而当事人有权禁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By the way,在地铁里吃热干面不属于司法范畴........

    [本帖最后由 Gtoyo 于 2013-3-31 03:24 编辑]
  • s
    sonicteam
    你对肖像权的理解有误,利用肖像来进行盈利性的活动是用来追究经济赔偿的一个标准,并不是说你不用来进行盈利活动就可以随便拍了,再说如果拍摄者的行为造成精神方面的损害也是可以追究的
  • y
    yamazaki11111
    热干面可以忍受

    汤粉就完全不行了,威胁系数太大。
  • 梅影横窗瘦
    劝阻不道德行为成本都这么高,更别说劝阻违法犯罪行为了。
  • b
    bentiancai
    哈哈哈
    这才是100年的体现
  • s
    shssbb
    展现TFFC下限的一贴,加油
  • m
    meltifa
    确实下限帖,看谁还说侵犯肖像权,不懂可以搜,不懂装懂就可笑了
    http://www.lvshi100.net/news.php?NewsID=41622
  • O
    Oldman
    违法可以劝阻,可以报警。但私人无执法权,不得强制。未经许可拍照确实侵犯肖像权,不值得鼓励,当事人可以自行制止。干面盖头也属于民事侵权,超出了制止偷拍的范围,也是违法的。
  • h
    hnakata
    武汉地铁伤不起,动不动就是“各婊子养地”
  • p
    pppkkk
    还是操她以示惩罚
  • Z
    Zico2003
    她要是在香港地铁上吃热干面,这得多大量才够砸每个拍照的人啊
  • 装机工
    哈哈哈哈哈哈,一万年!!!
  • 大手
    蹊田夺牛x2
  • d
    dengshch84
    人家有劝,但没有“执法”甚至“强制禁止“吧,拍照是在公共场合,针对比较明显可能违反法规的行为,并不是单单拍摄某个人形象,要不报警举证怎么办,我觉得拍摄不算侵犯肖像权,发微博才算,
  • 猛男與狗
    本帖看出确实100年妥妥的,离文明社会的差距真是太大了,你吃个饼干面包也就算了,热干面。。。
  • 0
    0瞎子0
    换我也得拍头上。。。。。。
    发微博上毁人不倦呐。。。
  • h
    hjjqidong
    拍照那女的真丑啊 我觉得还是体谅下吧 动不动就谴责别人 你以为自己就有多高尚?谁都有身不由己的时候 最烦这种没事就拍照传微博沾沾自喜的傻逼
  • 胖屁股豆豆
    这么多人支持


    下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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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z2009
    拿 note2 拍照 天怒人怨啊

    谁让你没拿苹果 说不定热干面女马上跪舔~:D
  • k
    kirbyx
    武汉的汤粉可能带辣椒的。真盖脸的话,对方不光是烫伤了,辣椒进眼睛,反击都木有机会了。

    by the way,这就是武汉姑娘。
  • O
    Oldman
    未经他人许可拍摄侵犯的是他人的肖像权下的肖像制作权,自然是侵权行为。
  • O
    Oldman
    拍照不对。
    热面盖头也不对。

    看不下去不文明行为的可以劝阻,劝阻不了可以报警。被别人偷拍了,可以要求删除,对方执意不删除的也可以报警。

    总之,没有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果然是一百年啊。
  • 纳米气泡
    我咋觉着这贴里不少人是根据相貌判断对错的,如果吃的是恐龙拍照的是美女呢
  • k
    kirbyx
    就我看这事儿吧,得一项一项地说。

    首先轨道交通法规是谁制定的?貌似直接就执行了,也没问问老百姓答应不答应。热干面对于武汉来说是个很特殊的东西。本地人很习惯早上端着碗到处吃。几十年以来,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了武汉人的一个习惯,标志,和生活模式中的一部分。真要单就地铁吃热干面这一条进行投票的话,我个人就算同意禁止在地铁上饮食,也会有三条例外:
    1、婴儿
    2、病人
    3、热干面
    这是一项地方法规,尊重当地人习惯我觉得OK。但是我没投票机会。这是第一个问题。

    其他的,楼上律师大大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两边都有错。至于热干面盖脸眼睛疼,纯属装孙子。
  • k
    kdscw
    嘿嘿,地铁吃东西中枪的人多呗。。。
  • 善良的大灰狼
    我就在我们这边吃过几次七块钱一份的热干面,好吃啊
    完全能理解这女的。要是我买到了正宗的热干面肯定也是一分钟都多等不了啊。妈了个逼的我吃个面还有傻逼在旁边唧唧歪歪还他妈敢拍照,换我的话弄不死他。当然肯定是吃完之后,看这碗估计几口就没了。吃完了我再收拾个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