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卖惨”毀了契约精神

  • 我好像是机修
    https://iflow.uc.cn/webview/news ... mp;uc_share_depth=1

    买家55万也是真金白银啊,普通人家的话,搞不好是好几个钱包凑出来的。


    近日,“9岁女孩被限制消费”一案引起热议。双方意见壁垒分明,一方支持法院判决,认为法院无错;另一方认为“父债子还”只是民间道义,对9岁女童限制高消费不可理解。

    8年前,陈蔓(化名)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无法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复盘此事起因,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合法合据,没有任何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而9岁女孩陈蔓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法院最终把房子判给孩子,然后让孩子还买家55万本身是没错的。总不能只享受继承财产权利,而不尽还债义务,否则合法的契约精神如何保证,债权人的55万岂不打了水漂。

    这本是一个很正常的判决,为什么会在网上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呢。缘起12月14日,一名认证为“9岁老赖案”女孩外公的账号在网络上发声,讲述了女孩背负55万债务并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大致经过。9岁女孩命运已经够惨了,母亲及外婆被亲生父亲杀害,父亲又被判处死刑,现在买主要求其父亲偿还55万房款,孩子还被限制高消费。

    说白了,这是该女孩外公在网上“卖惨”,试图利用人们对一位9岁未成年女孩的同情心,用舆论干涉正常的司法审判。果然,把发出该判决的法院推到了舆论风口浪尖,这无疑将给该法院及工作人员造成无形的巨大的精神压力。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说实话,合同到期,履行还钱义务谁都不想赖账。而事实上,由于经营不善、天灾人祸等原因,往往就会产生到时间还不起钱的现象。对于债务人来说,几乎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个“说起来都是泪”还不起钱的故事。如果仅凭“卖惨”就能免除债务人债务,试问,有谁还会好好讲诚信,遵守契约精神,人与人的关系岂不变得一团糟。

    莫让“卖惨”毀了契约精神。正是基于此,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给大家提供一个公平买卖的营商环境,大众应该毫不犹豫站在法院一方,支持法院的判决。

    9岁女孩遭此不幸,不仅该得到同情,更应得到帮助。当地政府理应主动作为,为孩子遮风挡雨,不要让孩子因此事而生活和心灵受到影响和伤害,从法律层面、生活方面对小女孩进行积极救助,既能让其把父亲欠下的债务得到公正的履行,也要让其享受和别的孩子一样的阳光和权利。 iOS fly ~
  • 严一两
    买家这么多年实际控制着房子,通过出租获利30万的事实,请一并说清楚。

    他的损失确实有,但别夸大其词 严程续在看着你
  • j
    jo123
    没错,买家招谁惹谁了,不能白扔55万。这钱肯定没花完,吐出来。
  • 羊头狗肉
    回复2#严一两

    你算一下违约滞纳金
  • 严一两
    这个看合同约定吧,咱也不能代替法官 严程续在看着你
  • 电饭煲
    正确的做法是应该是支持判决,然后社会人道主义援助小女孩 iOS fly ~
  • l
    lanwater
    合同被判无效了 iOS fly ~
  • 浮华的寓意
    二楼只是说应一并说清楚,我认为对,现在媒体一件事分十次说,更甚者隐瞒不说 iOS fly ~
  • 羊头狗肉
    回复5#严一两

    按新房一般是0.2-0.5‰
  • 羊头狗肉
    回复7#lanwater

    法院也是乱来,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再支付女方的占比即可,再多掏22万就行了
  • q
    qinghe1987
    回复11#羊头狗肉

    扯,有前置条件的。如果是农村的,不能入市交易的。
  • l
    lewix
    法院有问题,乱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未成年人不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而且一方要归还买房款55万以及利息损失,另一方实际占有该房产,出租所得也要返还或直接抵扣部分购房款。
  • t
    tantalus.lee
    说法院不懂法的也是有点那个啥。

    不动产交付以啥为前提? iOS fly ~
  • 羊头狗肉
    回复15#tantalus.lee

    懂法就不会上失信名单了
    根据最高法2017年修订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增加规定被执行人是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零号
    …………
  • t
    tantalus.lee
    一码归一码,失信执行人名单这事确实错了,这事是执行中规定掌握不到位问题。
    但合同继续履行肯定也不对,这是法理问题。 iOS fly ~
  • 羊头狗肉
    回复12#qinghe1987

    这案子是农村吗?买家是低价购买吗?都不是
    卖家带买家看了好几次房,故意趁共有产权人不在欺瞒卖家,在这个问题卖家是不是善意的?
  • y
    yyysuo
    所以骂法院没错喽。
  • p
    power_toy
    是,首相里面的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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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png
  • 寻寻觅觅
    想当圣女婊的,先捐款把55万债务还清先,而不是随意指责债主,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 z
    zzh214101
    回复2#严一两


    没找到资料,,可以看看当时55w买房子能买多少,现在55w又能买多少,,,人家当时能拿出55w买房,这期间的出租收益本就是合法所得啊。。。。。照您这么看的话,是不是D版的那些好几套房子的人,还要分点钱给开发商?
  • a
    apex100
    债务没问题,但是限制高消费执行令的对象是不是搞错了?未成年人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那实际承担法定义务的难道不应该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 l
    laoma348
    直接卖了房子就是了啊,房子她爹的,他爹把55万挥霍了,然后人死了,要么继续履行买卖合同要么卖房赔钱给买主啊。占着房子不给卖惨算怎么回事。买家为什么不民事起诉对方呢
  • 严一两
    其实好几个案子纠缠在一起,导致现在的乱局。

    首先是王某的房屋买卖纠纷,因为丈夫个人无法处置共同财产,这个合同无效,理应解除,退还本金及利息,以及赔偿金。

    现在案子就转为债务纠纷
    由于债务人已经死亡,只能由遗产来负担。

    然后是遗产分割,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各占一半。这里面算起来就复杂了,总的来说:
    1. 债务人的遗产只是房子的一半。
    2. 孩子占的份额不多,其他应该是老人家让度给孩子。

    也就是说,债权人王某最多只能主张房子一半的权利。

    房子一半的价值是多少?这个可以估值。
    就算估值,也应该按照当年判决合同无效的市值估算。

    是的,王某吃亏了,但这也正是契约精神,不能只看对自己有利的契约。

    最后,遗产分割完,债务算明白。
    继承丈夫遗产那一方,承担偿还王某债务的责任。
    赔多少,按法院判决来。

    这是我个人对案子的理解,请大家来批评,谢谢。
    严程续在看着你
  • 羊头狗肉
    回复18#tantalus.lee

    法理上有什么行不通的?最基本的遗产继承债务是不可分割的,你可以不继承,继承了就要承担债务。
    男方父母已经放弃了遗产,都归小女孩了,女方外公也是要给小女孩,那么小女孩拥有100%的遗产处置权。
    而对于买家来说,善意购买的房屋购买行为为什么是无效的?看我前面说的话,作为小女孩这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小女孩母亲在房产中的占比作为补偿,或者退还全款并支付违约金。二选一必须选择一项。
  • 羊头狗肉
    回复23#zzh214101

    我看了下新房延期一般是万分之2-5
  • r
    rk23
    看了说明,买方和小女孩也都是正常人,但是记者和法院是真的狗
  • 羊头狗肉
    回复26#严一两

    都说了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仔细读一读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严一两
    这样算不是法律支持的

    买家确实吃亏了,但作恶的人已经死了,只能尽力挽回损失。
    确实挽回不了,也只能自认倒霉。

    这是当时房屋买卖手续不完备的后果,买家不是看到价格便宜,也不会直接付掉接近全款80%的首付

    所以现在二手房买卖要求网签、夫妻双方到场等等,就是避免类似的纠纷。
    严程续在看着你
  • l
    lewix
    还是法院的锅啊:2017年3月,王某把当时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陈蔓,这次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获法院支持。
  • s
    shadowmage
    违约滞纳金应该是在合同有效的基础上,合同标的本身不止55万,这个滞纳金应该卖家收买家的还是买家跟卖家要还两说呢。
  • 羊头狗肉
    回复33#shadowmage

    看30楼
  • 严一两
    首先,法院早已经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买家王某也没有上诉,咱们没必要争论为什么。

    其次,合同无效,房屋买卖纠纷转化为债务纠纷。
    债务人是孩子父亲,自然人死亡,遗产负担,这点没有异议吧。
    孩子父亲的遗产只是房子的一半,估值多少,就是债权人能拿到多少。

    最后,在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之日起,债权人就无权利用房屋获利,因为他只有追偿债务的权利。
    现在他出租房屋获利,利用属于房屋所有人,也就是孩子,可以用于抵偿债务。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请批评指正。谢谢
    严程续在看着你
  • 羊头狗肉
    回复33#shadowmage

    就算合同无效,你拿了钱不退还,还要别人给你滞纳金?
  • P
    Poisson
    这个没毛病啊。不给房子那给钱啊
  • l
    lewix
    拿了钱不退还,当然不对。女孩有还钱的义务,在其父亲遗产范围内。
  • z
    zzh214101
    回复28#羊头狗肉


    龟龟,,,这么少啊,,,那开发商们如果资金压力不大,,悟一悟岂不是赚大了
  • l
    lewix
    看前半条“2017年3月,王某把当时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我回复的是“法理上,买家应该是善意第三人,有权获得该房产”。
  • z
    zzh214101
    回复31#严一两


    啧啧,有道理,,,,之前我买房,写的是我妈和我的名字,,,政府还要求我爸本人到场,写个放弃的声明
  • s
    shadowmage
    首先,合同有效才存在滞纳金问题,是不是?其次,这个钱不是直接交给被告的。如果合同无效,这个钱可以说是交换来了一笔债权,被告是继承了房产的同时,继承了这样一笔债务。债务的偿还跟滞纳金有没有关系?没有关系的话,到被告这里,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债务继承人,理顺了这个关系才有下面的债务偿还关系。债务偿还过程中应该不存在滞纳金吧?这个是合同无效前提下的债权债务关系。
    回过头再看,假设合同有效,先不说是否低于市值购买的问题,先说说原告是否全部付清了所有房屋款?没有付清前提下,原告就取得了使用权,并且出租得利,这个得利是否妥当?把这个出租所得利益抛开不谈,你一个东西没付完钱,是不是还得继续付款?中间拖欠了好多年没有付款,是不是还得加利息?

    具体算账呢,我不太会,因为新闻没说当年市值多少钱,现在市值多少钱。也许当年值100万的房子卖了80万,中间出租获得30万,现在房子值200万;也许当年房子值60万卖了80万,中间出租获利30万,现在房子值10万。总之,没有一个针对房产的评估结果,在论坛吵吵嘴是吵不出结果的。
  • m
    minfox
    第一:一个杀人犯为了挥霍,抢着出手的房子你觉的可能是合理价格嘛?

    第二:如果是普通交易,买卖双方都是有戒心的,谁会没有过户就给全款,而且没有第三方冻结等措施。这是什么原因呢。
    iOS fly ~
  • 儒拾
    10086
  • Z
    Z.
    归结的问题是国家法律不健全,对于这种情况孩子应该社会抚养。 而不是遗产不遗产的,这是父亲死前签订的合同,应该执行。
  • 羊头狗肉
    回复35#严一两

    所以我就是一直的观点,这个案子一开始法院就是在瞎搞。
    我们就先不讨论这个合同判决问题,就算前半段获利是应有的。那么后面的用于抵偿债务,按照租售比,我觉得不卖掉应该很难偿还完,按法律支持的获利区间。
    就按1.5倍基准利率,一年也要接近4万,一年房租应该差不多刚好够利息
  • 羊头狗肉
    回复39#zzh214101

    每天……
  • s
    shadowmage
    我更支持26楼说法。包括后续对出租得利的处置,我觉得按严一两的也更公平一些。另外,你需要分清有限责任跟无限责任,以及遗产继承的相关概念。比如你继承了一笔遗产跟一笔债务,债务超过遗产,那么超过部分怎么办?
  • 羊头狗肉
    回复44#minfox

    80多平米二手房子,68万,12年,郑州你觉得是合理价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