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风气是连防卫过当都不愿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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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丰上诉期间,存放在保定市徐水区医院的赵胜军遗体失踪。

    我比较好奇这个,赶尸日常?
  • A
    AliaAnonyma
    好像我国法律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故意杀人罪”下面的免责情节。所以“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要出现,一般流程是,检察院起诉“故意杀人罪”,法院判“正当防卫免责”和“防卫过当轻责”。

    顺便一提好像法院一旦判出正当防卫,检察院是要扣绩效的。
  • 天涯夹心人
    看之前的白衣大侠,真能认定正当防卫的检察院就不起诉了,起诉了,你法院再判正当防卫,等于你法院说检察院的起诉是瞎搞。
  • j
    jmmouse
    遗体失踪喷了
  • c
    cloudian
    其实无论是3年还是6年都还勉强说得过去,就是尸体失踪太炫酷了。基层啊……真的是excited!
  • 脾气不太好
    刑法中没有防卫过当这条,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因而没有一般人想象中的定所谓的“防卫过当罪”。

    防卫过当,只是当事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

    所以要么是正当防卫,要么是故意杀人罪采防卫过当情节从轻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的故意杀人罪3年,已经是故意杀人罪最轻的处罚,所以是实际考虑的防卫过当情节。
  • k
    kid205
    牛逼 判案是用绩效来衡量的
  • C
    Chuoqi
    昆山龙哥那位本来都准备剃头刑拘了,纯靠舆论拉回来的
  • c
    coolwind
    你以为呢,这种只对上级负责的体制,公平公正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一切以上级的意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