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英雄:江苏女子砍死逼拆者获刑8年 被认定防卫过当

  • O
    Oldman
    美帝的刑法和德日比起来就是原始的存在
  • 李书文
    要是砍手或者轻伤,估计这女的死的快,更惨。。。
  • 武松
    草你吗比
  • 芝村舞
    进了这贴都不够给钱了,顶一天再给那些5毛付钱。



    我个人以为直接砍死比较好,那个头儿还是有点势利的,至少能叫几个流氓帮他做事。
    如果他不死,活着致残了,心中恶毒要报复,反而对家人孩子更不好。

    [本帖最后由 芝村舞 于 2010-2-22 13:34 编辑]
  • d
    ddr911
    民愤越来越大了。。。
  • 麦田麦点
    过当他妈比

    防卫就没有过当这一说。
    公民完全权利维护自己权益直至对方没有反击可能为止!!!!

    [本帖最后由 麦田麦点 于 2010-2-22 13:41 编辑]
  • o
    okpig
    過當毛啊,流氓非法入侵在先,在美國直接就一槍崩了丫的了。砍得好,仰望人民英雄
  • r
    realbobo
    不砍死搞不好后果是什么样呢~~~

    话说这帖是5毛召集帖吧
  • 自由人眼镜兄
    这女的在牢里麻烦了。。。。。。
  • 天天吃白菜
    死的人这德行估计恢复了也会疯狂报复,自己家几口人都得遭殃。还不如下狠手给个痛快,也免了后顾之忧~~~~~仰望女英雄
  • m
    magicleo
    砍的好,人民女英雄万岁。陪你嘛B, 要流氓家陪。
  • d
    dragong
    法制社会任重道远……
  • Z
    ZHAOJING123
    +1,肯定是重口味
    永垂不朽。。。。
  • 来自六年前
    50年内不敢想法制的进步
  • G
    GTZX
    二十四楼和三十九楼,到这里来丢人现眼么
  • 不知所谓无所谓
    你又跑来发挥优势了 ?

    [本帖最后由 不知所谓无所谓 于 2010-2-22 19:53 编辑]
  • 不知所谓无所谓
    那就该死 ? 生命对于你来说算什么 。 你们说tg藐视生命 ,你们不也一样么 ? 谁也别说谁了 。
  • 拉拉拉
    你家主子当年要是不藐视生命的话,也就革不了命了
    死在TG手中的人,难道都是罪不可赦?
    还是说腊肉是个下限,大家不要向他靠拢???以免降低了素质,在论坛上抬不起头???

    [本帖最后由 拉拉拉 于 2010-2-22 21:35 编辑]
  • s
    skycn111
    在一个强盗冲到家里要抢你财产的时候把他干掉,原来是藐视生命,我整个人都藐视生命了。
  • 电灯胆
    是什么能都令你连人最基本的良心和良知都失去了?难道真的有钱拿么?
  • m
    myquell
    防卫过你妈逼的当
  • 芝村舞
    法制和此人是否是英雄没有冲突。

    大家都是杀人犯,但是杀的人却有差别。

    否则罗宾汉和佐罗就不会被人传颂。
  • O
    OLAOLA2008
    LS这样的说法蛮好 我很赞同
  • d
    ddr911
    应该利用舆论的力量拯救这样的人民英雄!!不能再让有血性的人牺牲了.
  • 黑色地板
    应该按故意杀人判,这个判决明显是放水了。
  • c
    copper641的马甲
    这是个好主意
  • A
    Auris
    好榜样啊!我家正面临拆迁呢~
  • 来自六年前
    这个事情怎么样了!!!!!!!!!!
  • 不知所谓无所谓
    做个“人民英雄”看看吧。
  • j
    jack9358
    [posted by wap]

    就是因为没有持枪的权力,所以官府才能为所欲为
  • v
    viperking
    某些人顶着这么多人的唾沫坚持发言. 真是意志坚定工作负责呢
  • m
    millionare
    判8年量刑有点重,被告明显没给法官好处
  • j
    jimmy831214
    吗的,普通人防卫起来哪能拿捏得很准哪是防卫正当哪是防卫过当啊,都到了那时候了,任何人都无法保持自己冷静了哇,就算是个功夫王么也有失手的时候,更何况是以个饱受长时间恐慌威胁的妇女啊。草,这是谁写的中国法律啊,既然有正当防卫干嘛把过当和次的边缘弄的这么接近啊,如果是高官子弟估计就是正当防卫了,看来法律还是为少部分人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