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拉拉事件,最基本的是非观问题。
- 真正义
- yhkang请注意“争议”。这个是客观发生的。而且你认为:平台承运软件“路线”功能用来做什么的?是否是社会共识?
你举的案例大多属于“无争议”。 - liueno
- tuzky你能要求别人当个人,别人就不能要求你正常点搬家?
- small32
- yhkang那么我们按照你所列举的情况进行讨论。
这个事件的因果关系链条是如何形成的?
最终责任如何配置? - lewislau没办法,网上正常人不多。后来我很多用不上的包,线,碟,壳等宁可扔了也不会再送坛友了。 iOS fly ~
- yhkang什么叫“正常搬点家”?
- small32另,货拉拉很多人货混装的,都是擦边球,没抓到都不管
因为面包车拉货本来就属于人货混装的 - lennyz007回复303#liueno
该路段路宽10米,路西侧有路灯,当时隔一亮一,光线昏暗,人车流稀少。
21时29分许,车辆行至林语路佳园路口时,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不满;车辆行至林语路曲苑路口时,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
你自己看清楚没? - yhkang所以,我们要讨论这个事件的因果关系
- EVA!回复301#真正义
老实人不等于没脾气,跳车是结果,不是说跳车是司机逼的,警方通报也说了,司机过错是跳车时没有制止,可可不是说言语把对方逼死了。
请你说说什么样的言语能把一个正常人逼死? 你能给个定义吗iOS fly ~ - lennyz007
- small32回复306#yhkang
1、因为法律规定了,货拉拉本身其实不用单独规定
2、基于中国大部分还是人情世界,而且货车司机基于情理,不会拒绝跟车(几乎绝大多数人都会要求跟车,毕竟万一送丢了怎么办),如果货车司机拒绝,其实反而会混不下去,不合常理,虽然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3、普法教育确实大有缺失 - jay_chiu可以的,货运面包车可以拉货的,要有营运执照,另外,副驾坐一个人只要不是有偿的也是可以的,不属于违法违规。
- xcode货拉拉又不是搬家公司。
- 真正义
- yhkang1.不光是语言。环境,行为,举措都是原因。
2.语言可以让人产生错误的判断,从而导致严重的后果。
因此,定性是“过失致人死亡”。
而不是“用语言杀人”,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 small32其实我觉得,货拉拉平台的责任反而更大
毕竟,按照法律,严格监管下,货拉拉平台根本不应该出现有面包车
但是……很多时候要结合实际,实际情况是……虽然法律这么规定了,但是面包车拉货只要不塞的特别满,其实交警一般也不会干涉的 - yhkang1.你还是没有提供“关于人货混装明确的法律依据”。
2.你依然回避了事件明确的因果关系链条。 - 成湖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 small32回复320#yhkang
我并不是在梳理因果关系啊,我只是陈述一些事实,至于女孩是因为啥跳车,这个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不算,交给公安和检察院比较合适
而且我也不是学法律的,所以我只基于社会现状说了一些
另,又搜了下,有货运面包,所以其实严格来说,如果货拉拉那个车是货运面包且有运营许可证的话,实际上女孩跟车一点问题都没有
不过女孩其实没有义务知道车子是否能拉货且跟车的,因为她无法知道车子有没有相关营运许可 - EVA!回复317#真正义
逃离的言论,ok,乘客选择了跳车,是不是部分属于自己预估错误了后果导致死亡? iOS fly ~ - EVA!回复318#yhkang
大哥/ 大姐?你一直在这讲逻辑,现在定罪了吗?法院判了?
还有,通报说的过失是女生跳车司机没有制止,可不是说的司机言语冲突这个过错,不要混淆视听好不好,你的逻辑呢 iOS fly ~ - noshare货拉拉是一口价的 司机绕路得不到好处
- assassinju回复10#hanriver
说的对,司机可能需要承担一些民事责任或者缓刑,但不应该被判刑
目前的证据,就算司机恶语相向,也不是女孩死亡的主因,女孩主观的跳车才是
可以参考开门杀的判例,司机没有尽到安全提醒义务,需要负民事责任,如果有车上人员险可以找保险,但估计没有 - yhkang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 yhkang因果关系链条
- smiletree两者性质一样,都是通过非正常渠道去争取自己“合法”权益,而且农民工的权益更加合法,毕竟等候40分钟这个规则只是一个平台为了吸引顾客商业规则(明摆着牺牲的是货车司机的利益,也是有人指责货车司机的关键),而工作即给予报酬是一个社会的基本公平准则。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单亲且没有父母其他亲戚的服务员把未成年小孩带到工作场所,是不是不符合规则,你作为顾客要不要投诉这个服务员,你要不要把规则摆在第一位,这是lz的第一个问题,什么叫做“合理”的服务需求,你给够钱了吗? - yhkang你的结论?
- yhkang你的标准是什么?
- EVA!回复328#yhkang
不知所谓 iOS fly ~ - smiletree
回复328#yhkang
不知所谓
不要活在自己的世界,不管法律还是社会,都是以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作为标准,而不是“我”认为。 - 乍现春光人情世故跟规则法律大不同。楼主看问题太片面了。
- liueno楼主有些毫不知耻,以为我是顾客就是天王老子的感觉
- 十全十美我就问你,假如你是货拉拉司机家属,你认罪不? iOS fly ~
- paopaozu搬家为什么不找搬家公司?为什么要图便宜自己搬?司机除了恶语相向,其他也没明显毛病。
- noodog货拉拉有规定司机必须按照app给你的路线或者顾客指定的路线行驶么?如果没有,顾客指定路线这个行为就不是正常要求。
- 真正义
- okian所以就要放开竞争,不能一家独大垄断,都没有了服务的初心了
- jay_chiu货拉拉给一口价就是说明不会限制路线,因为跑远路得不偿失。
- linxlintt规则。对吧?服务态度不佳,不遵照行车推荐路线都是违规的,对应的处罚方式我相信有相应的规则条款规定,为什么女孩要跳车而不选择在规则范围内追究司机的责任呢?为什么应对违规的方式是用跳车这种规则外的应激行为呢?
- 小靡我觉得这是把小品段子里面的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的终极显示
- yhkang首先确定一个核心事实:司乘之间客观发生的冲突与争执。
其次是因为这个核心事实导致双方一系列思维、判断与行为产生。
1.恐惧
2.不信任
3.“双方的经验与知识结构”导致误判。
4.应激反应
结果:矛盾激化,出现伤亡。
这是整个事件的直接因果关系。
这点能否形成共识? - hongtao008这里没有乘客,货拉拉主要是拉货吧,能正确把货送到目的地就算完成了啊。
- linxlintt你这描述叫啥直接因果关系。类比一个:我跟你在网上吵架,我骂了你,很粗俗的那种,你气不过跳楼了,我辱骂你是导致你跳楼的直接原因嘛?所有的因果联系本身就是由动因和直接后果决定的,不能把心理状态带入进去。再举个例子,我觉得一个姑娘很漂亮,因此我多看了她几眼,甚至猥琐地对她笑,说美女好漂亮啊,她觉得受到了冒犯,很生气结果导致了心脏病犯了倒地死了,我的骚扰是导致她死亡的直接原因嘛?司机的粗俗和违规是刺激她应激反应的因素,但她的跳车行为是不可预见的,这怎么可能是直接的因果联系。
- hongtao008路线一般是给不认识路的人指路用的吧。而且在货拉拉这里,熟悉路的司机还真不一定非得按着软件规划的路线走啊,毕竟是把货送到目的地就行了。
- yhkang那你认为被害人为什么跳车?
总有一个因果关系吧。您认为的因果关系如何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