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8人持军刺等入室行凶,烟台男子持刀反抗致1死3伤 法院: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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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jo4097
    近年来法界普遍有点儿终极目标向北欧福利社会学习的倾向
  • 柠檬茶
    既然认定防卫,但认为过当,不认可无限防卫,认为对方不属于行凶、杀人,只是一般干架,但是一般干架会拿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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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oransyh
    一家老小在家,约人入室干架?
  • 学长你的皮带
    找不到判决书的也就算了。有判决书还是得看了判决书才能判断。都应该去学学罗翔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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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water
    第二条检方是傻逼吧?有危险我就不能开了?我骑车出去难道是为了碰瓷? 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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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water
    只要对方携带致命凶器,比如刀子之类的东西就应该有无限防卫权。 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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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gic90
    看看判决书怎么写的。。。

    我觉得没毛病。。。世界这么大,奇葩总是存在的HiPDA·NG
  • l
    logic90
    要有证据。。。

    比如,某人来你家串门,你把人弄死了,然后往他手里塞一个凶器,说自己是正当防卫。。。没有其他证据和人证

    你觉得,会怎么判?HiP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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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layo
    回复2#logic90

    过去的都不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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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ldon1988
    都入室了,全灭也不应该判吧
  • 白梦留
    回复30#甘恩

    这可能过了。真有这定论的话,谁还敢去别人家,被杀了岂不是白杀?
  • c
    compressor
    上次那个女退役兵反杀案判的正当防卫,情节和楼主贴的案子差不多,国内不是判例法,同样的情节能给出完全不同的判决
  • 甘恩
    前提是 行凶 啊,不是串门
  • e
    eos5000
    100分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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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ffee
    支持! 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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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allox
    就地防卫”法,英文是 “Stand your ground” 直接翻译成中文就是“坚守不退让”,美国这方面的法律指的是当一个人在有合法权利停留的地方遭遇紧急状况、生命受到他人威胁时,无须先行“退让义务” (duty to retreat) ,可以当场使用武力、甚至是致对方于死地的手段保护自己,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讲,翻译成“就地防卫”或许更贴切。

    在刑法里,退让义务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重要部分,即防卫的人必须首先采取行动避免冲突,表明无意争斗,然后再行退让,最终无法回避才不得已使用武力。这样,防卫的正当性才能成立,不用为武力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但美国目前已经有超过20个州将退让义务的条款去掉,也就是说这些州都有就地防卫法,只要处在合法地点,当生命遭遇他人威胁时,无须退让便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2007 年12月,在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北边小城迪尔菲尔德海滩的一个路口,非洲裔男子海更斯 (Hygens Labidou) 的车被对他不满的两名白人男子用车截停,这两名白人其中一个带着刀,他们一边捶击海更斯的车,一边骂带有种族歧视的脏话,并试图打开车门。由于害怕生命受 到威胁,海更斯用他有携带许可的手枪向他们射击,打死一个,击伤一个。事后,他没有受到警方指控。

    其实,就地防卫法是在“城堡法”(Castle Doctrine) 基础上的延伸。在城堡法中,当一个人的住家受到侵犯时,无须履行退让义务就有权使用致命的武力来保护自己及家人,美国有40多个州采用这一最早来自英国的不成文法——“我的家园即我的城堡”。

    城堡法和就地防卫法的差别在于防卫的地域范畴,城堡法仅限于私人领地,如居家、私人办公室等;就地防卫法则适用于任何地方,当然必须是有合法权利逗留的地方。而两者的共同之处就是无须履行退让义务,遇到威胁时可以率先使用武力,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2012年除夕,俄克拉荷马州18岁的莎拉
  • s
    szandrew
    回复1#bbfaye


    一定要严格限制正当防卫,否则动不动就反抗,这后面咋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