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彭宇确实与原告发生了碰撞,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审理结果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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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man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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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4-07-24 15:33:24

    法制网记者袁定波

    1.这几起案例的典型性是什么?有何借鉴意义?

    一段时期以来,一系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或其他侵权纠纷案件都在不同程度上、不同范围内引起了社会关注,例如前几年的“彭宇案”以及这次发布的许云鹤案、吴俊东案等。这些案件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在案件审理期间乃至判决作出后,社会舆论都给予了较大的关注,不同媒体给出了不同的评价,有的甚至是较具负面性的评价,案件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并未得到舆论的理解和支持。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现象?我们认为,一是这些案件要么认定事实存在一定的困难,比如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无监控录像等直接证据,需要结合全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推理,像这次公布的天津的许云鹤案件、浙江金华的吴俊东案等;要么法律适用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例如成都的曾明清案,在多辆机动车共同造成同一侵权损害后果的情况下,各个机动车应当承担何种责任?这种责任基础是什么?都不无疑难之处。二是在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的被告宣称自己是做好事反被诬陷,并且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例如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浙江金华的吴俊东案等。有的被告或者社会舆论则认为法院判决认定责任不公平,例如曾明清案。但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看,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所以,这一些案件以及它们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对我们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借鉴意义是,无论社会舆论如何评价,只有详细审阅双方当事人证据、认真听取双方辩论的法官才最有可能做出公正的判决。进而言之,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依据证据、依据法律做出自己的判断,排除社会舆论的压力。

    2.在当事人各执一词而又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并作出裁判?

    可以说,缺乏直接证据,当事人又各执一词,这种现象在民事案件中不是少数,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就可以拒绝裁判。以这次发布的浙江金华的吴俊东案为例,在这个案件中,现场无监控录像、吴俊东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与胡启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发生刮擦碰撞经鉴定无法确定、交管部门对事故成因及责任也无法作出认定、证人证言前后陈述不一。那么,在这个案子中人民法院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呢?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注意到了以下证据和事实:一是原被告、证人在交警队的陈述及现场图片;二是事故发生路段为双向机非混合车道,全宽6米、单向宽度为3米;三是事发时吴俊东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档位为五档、速度较快;四是吴俊东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宽度为1.24米,吴俊东超车后,胡启明倒地点距离道路右边1.2米;五是吴俊东超车时,对向驶来一辆黑色轿车,极有可能造成吴俊东超车后右驶;六是胡启明妻子是跨腿坐在电动车自行车上;七是超车时三轮摩托车与自行车的横向距离仅40-50厘米。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可以认定胡启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侧翻与吴俊东的超车行为发生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吴俊东超车时距离电动自行车过近、速度过快的不当驾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这个案例说明,在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至少可以在如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法定情形下进行调查取证,进一步查清事实。二是对现有证据综合判断,通过证据评价,形成内心确信,得出在证据基础上的事实判断。这一工作不仅需要法官审核证据,还要善于利用常识、经验、推理等资源,这也是对法官要求较高的部分。最后,如果法官对于案件事实仍然无法形成内心确信、案件事实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此时就应当依据证明责任规则作出判决。

    3.日常生活经验对于法官审理案件有何作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日常生活经验对于司法裁判的作用,不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已经做出明确规定,更重要的是,它确实是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也不能回避的一种手段。换句话说,无论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如何规定,日常生活经验也难免会在司法裁判中发挥作用。原因在于,法官与社会不可能相脱离,人情与法理也不可能截然排斥,司法裁判说到底是一种人性良知的判断。

    但是,运用日常生活经验进行推理、作出判断,我们觉得要注意两点:一是一定要结合既有证据全面综合考量,日常生活经验往往是既有证据的辅助,有可能补强既有证据,也有可能削弱既有证据的证明力,但无论如何,都要结合既有证据来考虑日常生活经验,不宜先入为主。二是在裁判过程中要注意与社会的善良风俗结合起来,要鼓励、引导、发扬社会主义道德,要弘扬公序良俗。因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不仅仅具有定分止争的作用,更有教育、引导的功能。前几年的彭宇案,从一审的证据看,彭宇确实与原告发生了碰撞,一审判决在证据评价和事实认定上并无错误,在审理结果上也并无不当,但为何会引起争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审判决没有正确理解和运用生活经验推理。本次公布的案例,同样在不同程度上运用了生活经验,比较好地把握了日常生活经验、司法推理和公序良俗之间的关系,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同时,在价值倡导上、在教育引导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对于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法院如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

    媒体与司法的关系,是一个很大的话题,涉及到新闻伦理、职业操守,涉及到司法程序的特殊性,涉及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保护,等等;当然,也涉及到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妥善处理好,不仅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也需要应有的职业伦理支撑,更需要一定的文化铺垫。在现阶段,就人民法院的工作而言,要从自身做起,确保独立公正审判的底线。以下几点值得重视:首先,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确定的、周强院长也多次强调的司法公开的各项措施。我们知道,信息公开越是充分,社会获得信息量越大,偏颇之词、一面之辞的影响就会越小,混淆视听的信息大行其道的机会就越小,这在互联网时代、自媒体时代更是如此。其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其目的就是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当前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扎实稳步向前推进。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一定会进一步增强。最后,同样也要看到,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也是抵御一些不当舆论的影响、确保公正独立审判的重要资源。进一步提升法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写作等各个方面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也是确保公正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5、此次公布案例为何未公布南京彭宇案?

    正如刚才提及的,彭宇案一审判决关于彭宇与原告发生碰撞的事实认定,并无错误,在审理结果上亦无不当。但本案二审当事人以调解方式结案,一审判决最终未生效,因此,此次案例公布未包括此案。

    法制网北京7月2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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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z2009
    又黑我安徽大南京
  • z
    zhengyr
    明明是法官判决书不当,现在还在用彭宇撞人与否来避重就轻?
    啧啧。
  • O
    Oldman
    今天最高法媒体在密集地为彭宇案翻案





  • O
    Oldman
    最高院:判决结果并无不当:D
  • z
    zo
    看过审判书我也认为彭是真撞了
  • 么想法
    看来是“我们不搞程序正义那一套”。

    结果对了,过程我想怎么乱来就怎么乱来。
  • z
    zo
    这个案件最大的负面是推波助澜的媒体
  • 仔仔BABY
    这事一直以来最傻逼的不就是判决书里的“按照常理判断”么,跟撞没撞有什么关系
  • G
    GAOGAIGARMK2
    已经覆水难收了,真相到底怎样是次要的
  • 女武神
    真相怎么可能是次要的 碰了 审判结果就是对的 没碰 就是错的 对错都不分就想着TGBXS 这种有什么脸皮要求法律进步
  • k
    k-1
    谁管撞没撞啊……吐槽的是判决书的用语……
  • V
    VODKA
    装没撞没关系?

    果然只要黑TG,就不管真相到底如何了。。。。。
  • p
    parasite
    刁民太多,社会风气,啧啧,不谈了。
  • f
    fanti
    中国法律明显偏袒弱势一方,有些情况下还是挺好的。一般你行人飞机违章和机动车发生事故,只要不是大事故基本机动车全责
  • i
    ilovesea4
    真相若是撞了,那法院系统就更应该反思:到底是TG的负面形象拖了法院的后腿,还是法院的无能给自己抹了黑。
  • m
    moon2007
    真相本来就不重要
    结果也不重要。

    只要能喷就可以了。
  • V
    VODKA
    如果明知会对自己的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仍然坚持按事实真相判决的法官,其实还是不错的吧?
  • V
    VODKA
    彭宇自己都承认了,你这地还有什么好洗的?
  • 华莱士
    你给出彭宇承认的证据
  • G
    Gillian_Chung
    撞没撞还真没关系,关键是判决的理由。
  • v
    veryend
    银行柜员机吐错钞票的时候偏袒弱势方了么?
  • m
    moon2007
    对的,当时是不是真的按照理由来判断的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看起来能喷能为自己冷漠找借口。
  • G
    Gillian_Chung
    要帮你找找做好事被诬陷的新闻?
  • w
    winger
    这判决的结果不是以“证据”而是以“常理”来认定,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给人的认知就是,只要你去扶,“常理”上来说就是你撞的。一但起纠纷,你还得自证清白。否则就是你撞的。
  • 岩波书店
    喷了偏袒飞机还挺好,您是飞行员?
  • 猩猩带我去战斗
    这事又他妈不是街边大妈讨论家长里短,事实当然重要,但是他妈程序更重要好不好。。。。

    说只要事实的,祝福你们自己打官司的时候对方用书面文件的照片当证据吧。。。。。
  • c
    crazyundead
    同求彭宇承认的证据
  • G
    Gillian_Chung
    日本说:根据常理,如果我们有侵华,中国理应要求我们赔偿,但他们放弃了,可见我们没有侵华。
  • 心之一方
    不懂程序正义还谈法律进步?喷了
  • d
    dragong
    我看过说彭宇自己承认的文章,至于文章说的是不是真的我也不知道……
  • 心之一方
    从这贴看,tg平均智商越来越低了
  • 么想法
    最近自干狗的几个网站都关停整顿,都来这玩了:D
  • 九月雪花
    我也想看看彭宇自己承认撞人的证据。有人发吗?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就算现在彭宇站出来说:就他妈是我撞的,也不能证明判决是正确的啊。。。。。
  • i
    inafford
    官字两张口,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可惜现在的民众已经不是早些年那么好骗了
  • h
    hooboo
    证据在哪?
  • z
    zhengyr
    我再补充一下,在案件中,即使彭宇有过口供说他撞过,但他后来又推翻口供,而检查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原口供的真实性,那原口供当然不能算证据啊……
    这年头的案件,推翻口供的事太多了,一堆洗地党还拿原口供来说事,简直智商有限。重要的是证据好么,靠口供定罪?啧啧。
  • i
    ilovesea4
    这就是狗屎法官
    他不止损害自己的形象,他还损害了整个法律共同体的形象
    法官判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什么是事实?按照合法程序认定的事实,才叫事实
    按照良心判案,不顾程序的法律的,那叫宗教裁判所
  • z
    zo
    看不到这几个字“我也认为”?
    你当然也可以认为彭宇绝对冤枉。
  • z
    zo
    这件事里,法官有没有判错、有没有证据、案件谁输谁赢,其实一点也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人们心中认定的“事实”
  • h
    hooboo
    我没说冤枉啊,我只是问证据在哪,程序正确难道不看证据??
  • z
    zo
    “我也认为”是主观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