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case,请教一下法律专家

  • z
    zlw
    前几周收到一个传票,是前物业公司告我11年上半年物业费未交。实际上我全年都交到下家物业公司。两公司可能互有欠账,未沟通好。前物业公司大概来恶心人来的。

    我写了个反诉状,准备好证据,前两周上庭。对方看到我的材料就说撤诉。法庭说我无法反诉,只能另立案。

    昨天收到裁决书,说是对方未付诉讼费,因此本案被撤销。我有些疑点:
    1. 不收诉讼费法院就受理了案子,发了传票,开了庭?我打官司可以这样吗?
    2. 对方提的诉求实际上很可能已经过了时效(8.1发的传票),法院仍然受理?
    3. 已经上庭,庭上对方可否撤诉?

    总感觉这个法院程序有些问题,浪费了我很多时间。我能不能跟这个法院搞?举报什么的。

    法院是上海闵行区法院,对方是江桥物业公司(可能是江桥镇产业?)。
  • a
    abo07
    1、可以
    2、可以
    3、可以
  • 罗莲士
    对法律没研究,不过真如1楼所说3项都可以,那法院还真够吃屎
  • 盖茨比兄贵
    关键词:闵行区、江桥
    楼主算了吧
  • x
    xingtao
    过了时效,要你主动提,法院不主动提的。
  • Z
    Zhen_Link
    连裆模子
  • e
    et
    建议不要和政府过不去
  • b
    breakdown
    1、不收诉讼费可能是对方申请延期交。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开庭是没有问题的。
    2、过了诉讼时效开庭也没有问题。因为过来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在立案时法院不审理该内容的,这是在庭审过程中质证的。
    3、已经上庭也是可以撤诉的。撤诉是原告的一项权利,原告提出后,是否准予撤诉取决于法院。(一般不损害第三人、国家等的权利都是准予的)
    举报法院 只有在掌握证据情况下的,从以上三点来讲是没有程序错误的。
  • z
    zlw
    谢谢回复。尤其是楼上,讲得很详细。不过第一点,裁决书中说对方没有申请延期交费。

    大家要都这样诉讼,简直就没什么成本了,法律也是玩笑了。所以我是很想找个目标来负责的。

    我现在可以再提起对江桥物业的诉讼,要求它赔偿我的时间等损失。不过也不着急,也许懒得再搞下去了...
  • a
    abo07
    几号起诉的?几号开庭?
    传票上写着什么?
    大部分人是希望诉讼成本降低的
  • z
    zlw
    回楼上:几号起诉不清楚,因为起诉书和传票上都没写。传票是8月一号的。开庭是8月20号。传票没在手边,内容忘了,应该就是因为某事,指定某时间,某地点出庭吧。

    大家是希望诉讼成本降低,但是这样恶意起诉,然后当庭撤诉的做法当然应该有后果。

    专家觉得法院做法没有违反流程。我还是认真考虑起诉对方吧。希望这个世界能好一点是一点。
  • d
    dizhang
    帮顶一下,希望有法律专家能看到…………
  • a
    abo07
    法院这样做的确比较少见,一般不交钱我们就直接裁定撤诉,收到诉讼费才发传票,很少有开庭的
    不过现在总公司的宗旨就是便民利民,要我们提前介入案件提前调解,所以楼主遇到的事也比较正常,至于有没有违反程序,我只能说相关法律只限制我们要尽快发通知,而没有限制不交钱不立案的。。。
    楼主你要起诉我觉得实在没必要,除非你能举证因为诉讼导致的损失,而且对方存在过错,难度很大,劝你忘记这事,好好生活
  • z
    zlw
    谢谢,我考虑一下吧。我觉得证明损失好像也不是太难,因为出庭和准备都要时间。至于对方过错,应该比较明显。看看再说吧,反正还早。
  • z
    zlw
    谢谢,我考虑一下吧。我觉得证明损失好像也不是太难,因为出庭和准备都要时间。至于对方过错,应该比较明显。看看再说吧,反正还早。
  • z
    zlw
    谢谢,我考虑一下吧。我觉得证明损失好像也不是太难,因为出庭和准备都要时间。至于对方过错,应该比较明显。看看再说吧,反正还早。
  • 东の君
    主张就是算了吧 除非你闲的蛋疼才会去重新起诉物业公司
  • z
    zlw
    抱歉,这个tab没关,好像chrome每次打开自动发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