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 w
    wwmidia
    老爹在世时买过的一套房,去世后经法院协调,过户到我名下,拿到房本进入小区,从物业那里得知,老爹买这套房子时,还一起买了个地下车位。 当时也没多想,房子和车位就一直那么空着...
    直到今年,听取物业的建议,把车位租给其他业主,合同1年,至今3个月。

    这几天无意间得知,车位虽说是无产权的长租位,但当年老爹买车位时应该有一张租赁凭证。

    也就是说这张凭证大概率还在后妈手里,也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现在翻看当年的法院协调书,除了有写要给予房产外,的确没说还要给车位或其它东西。
    前天,听取他人建议,去电开发商询问车位归属问题,开发商称自己已散伙,不能补凭证,叫我找物业。

    所以想请教一下,这车位从一开始就不是我的对吧?现在我还把老爹的车位不经后妈允许出租了,算犯法了吧? 而且她好像已经知道了这事。

    说实话,自从法院分家后,早就不想再相见,都是一些痛苦的回忆。不知她们那边怎么看,好像还满关心我的。

    [本帖最后由 wwmidia 于 2018-6-7 07:06 编辑]
  • c
    cloudian
    她不追究,你就当做是你自己的。
    她追究,请她出示相关凭据。
    有了凭据,再打一次官司。
  • 隆子的三少爷
    LZ想多了,车位年租能有多少钱……打个毛的官司啊!要说凭证在你后妈手上,也不等于权属归她,这个可以打官司。
  • 商品住宅的情况下,车位一般是跟房屋产权捆绑的,如果房屋判给你,那车位应该也等同于判给你,至于那张凭证在自用的情况下没什么用处。
  • t
    toccata
    你车位算用益物权,不和房子算一起的产权
  • 九七年後不動心
    不是产权的车位,那你后妈来主张权利也很麻烦的,你安心用着吧,楼上兄弟们已经给出方案了,这种事情先别操心,等事儿来了再应对,零花钱先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