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发作,谈“美国队长”交通肇事案赔偿问题及帖主是否涉嫌敲诈勒索罪的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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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reamlocus
    有理有据让人信服!德味满满!
  • 懒散的牛
    回复73#真治

    关于确认喝酒,是否可以通过查看沿途监控直到饭店吃饭时喝酒的画面,形成证据呢? ios fly~
  • w
    whn1983
    所以,本案难点就是酒驾或者醉驾没证据,所以,他要不承认就只能按照一般的肇事逃逸处理
  • l
    lyf6529262
    我不认为 “美国队长” 属于“敲诈勒索,未遂”,你前面也说了他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赔偿,每个人对事物认知的角度和标准不同而已

    其他观点有理有据 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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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_happy
    估计没用,因为无法定量
    iOS fly ~
  • s
    stlendor
    感谢!辛苦了。不但科普了法律知识,也抑制了无知乱起哄的噪音。
  • r
    rk23
    感谢普法,学到了不少东西
  • w
    waxq01
    我有个疑问,既然当时都逃逸了,为何几天后肇事车主还承认自己酒驾了?好奇怪 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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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mart
    专业,必须mark备查,虽然最好是永远不需要。
  • 费小弟
    根本谈不上敲诈,为了要钱说几句狠话的多了去了,管的过来么?首先存在双方的赔偿纠纷,这就是基础,其次也没有拿到钱,何况简单的说酒驾并不能代表五万赔偿就只是针对酒驾的问题,毕竟人家有车的损伤和间接损失,没法根本区别二者的比例关系,五万也接近实际全部损失,怎么存在敲诈?

    实际上现行的法律是保护了酒驾方的利益的,首先间接损失不赔,其次现在自己无法认定酒驾,这个责任也没有了,估计也就是逆行什么的全责,只剩自己掏腰包赔钱,这种基本都是能赖就赖,怎么可能赔间接损失?作为受害者其实是弱者,从法律到现实都是最大的输家,也许连正常修车也会被拖欠,提点要求吧就居然被说成敲诈,也许应该早点觉悟放弃赔偿自己都背了算了,省的受各种气 我滴爱赤裸裸
  • t
    tbjqwz
    支持专业人士意见
  • 真治
    回复90#lanwater


    因为5w超过1.6万太多了。从金额上来看,已经是1.6w的两倍以上,这还不是恶意,怎么算恶意呢?另外精神损失费这一节我在主帖有说,我就不重复了,请自己仔细看帖。 另外,“你认为”、“我认为”这种话,还是要先给出理由或依据才说会比较好,不要直接一句“我认为如何如何”,没有什么聊下去的必要。
  • w
    wha2008
    有理有据,交通普法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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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ilchan2k
    感谢普法!
  • l
    lanwater

    我之前是有印象,又百度了一下,民事审判上有些法院会采纳证人证言作为证据。 iOS fly ~
  • f
    fdtw
    回复95#rasyn

    是否合理是相当难界定的,尤其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这件事里,“美国队长”没有提出十倍、百倍等明显超出范畴的主张,不具备实施要挟行为的条件,也不能证明其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是没有超出民事范畴的。
  • p
    pibao2012
    我觉得如果美国队长说‘我的车受损严重,车我不想要了,赔我五万’这没有任何问题,但他不应该指出对方酒醉驾驶,这就有威胁的意思了。
  • b
    bluebear
    学习了。条子专业且能写,赞。虽然我不是很同意只赔修车,没有惩罚性赔偿。社会现实吧,自求多福。
  • 真治
    回复103#懒散的牛


    不能,你敢说监控里他喝的真的是酒吗?万一是水呢?
  • 于将军
    学习了
    iOS fly ~
  • l
    lanwater
    法律条款支持任何人向责任人追偿自己的损失包含直接简介的损失。
    只是法院再实际操作中不支持而已,所以不可能拿着一条认定敲诈的。 iOS fly ~
  • 真治
    回复105#lyf6529262


    他当然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但他没权利说你不按我的要求办我就要让你如何如何,这是明确的语言威胁了。
  • 真治
    回复109#waxq01


    有什么奇怪,不是每个人心理素质都那么好的。
  • c
    commandor01

    再贴一遍,看是不是敲诈
  • 哈酷啦
    对的 这属于讹人
  • s
    stlendor
    我个人认为,主张赔偿可以,但得有个谈判过程,即使一句话都好。谈不下就得交警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可以民事诉讼。这点楼主写的逻辑非常清楚,但美国队长(僭越使用定罪及免罪权,且在无证据的前提下)使用威胁如何如何的的手段,是有敲诈勒索的嫌疑的。
  • M
    MJONE
    语言威胁恐吓,就算说杀了你,除非有录音,文字等留存证据,否则都不算数,跟酒驾以测量血液呼气一样,讲求留存证据。
    所以队长屁事没有,对方不能拿他怎样
  • z
    zhanglegll
    专业的人给出专业的答案。。
  • S
    StrikeR4
    真sir的积分好高
  • 真治
    回复111#费小弟


    那是您的看法,而且就算帖主实施了,肇事方不去报案,也无从处理,不是吗?至于您说的“多了去了,管的过来么”,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反正杀人的人多了去了,管得过来么,是不是就可以不管了呢?是不是就改变了犯罪性质和犯罪事实呢?至于您说的5万是接近实际全部损失,那抱歉,我看到的只有1.6万,不知道剩下的3.4万损失是在哪里出现的呢?
  • s
    sunever999
    支持好贴,学习了 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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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f6529262
    那是我没看全他说的话,认同你的观点
  • k
    kingsjack
    谢谢真治普法


    能写这么多还这么清晰,你应该投稿了。 iOS fly ~
  • 真治
    回复117#lanwater


    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没有酒精测量结果,检察院根本不收案,直接一个证据不足就退回去了。中国不是例判法国家,不是以前有过例子就按这个例子一直这么干的。
  • g
    gaozhao6999
    这案例分析比普法课生动多了。感谢真治分享。 iOS fly ~
  • y
    yxmr
    他的这个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并不因为这个要求就导致他的行为不构成敲诈
    换言之,“我问你要5万是因为我不想要车子了blabla”,跟“我问你要5万是因为我高兴”,这两个理由在认定是否构成敲诈的时候并没有区别
  • w
    waxq01
    回复90#lanwater
    打个比方吧
    如果一辆100万左右的车,修了16万,对方让你额外再赔34万凑个50万,你赔不赔?

    提出额外赔偿我是能理解的,稍微加点就是了,几倍就过分了。当然提多少都是个人自由,就是没必要言语恐吓,谈不拢法庭见就是了

    iOS fly ~
  • 真治
    回复131#MJONE


    不好意思,他写了帖子,而且过程写得很清楚,而且可以从ip地址等跟踪到他这个人的真实身份,那么这也一样是证据的。不是说非要有电话录音或是威胁到人身安全才算。具体的我个人的看法在主帖有说明,我就不重复了。
  • a
    arkuonv
    回复111#费小弟

    赞成票一记
  • 麓谷
    回复90#lanwater


    不仅仅是五万元的事情,还有未坐实的酒驾。美国队长以此要挟过交通肇事方,这恐怕就是一种对交通肇事方的敲诈勒索(未遂)。你觉得呢,不能仅仅看看金额的大小,还要看其他语言。
  • 大姨爹
    这个帖子值得加分,条子辛苦了
  • s
    sxjjdd
    写的好,楼主辛苦了。
  • 真治
    回复125#lanwater

    “法律条款支持任何人向责任人追偿自己的损失包含直接简介的损失。”
    方便的话,能把法律条文贴出来一下么,我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