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熟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TGe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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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versc0t
    单位4.26发了文,说要竞聘上岗
    也可以选择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这项工作6.30结束
    里面提到了本科和有职人员可以申请协商解除
    但要公司批准,若未能批准,则公司需要向员工明确可协议解除时间或需要员工完成的工作
    我即是本科又有职 4.27就报名协商解除
    所以五月的第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和第二轮基层干部竞聘就都没参加
    这到现在一直没人理我们这些人
    这周最后一轮普通员工竞聘
    突然接到人事通知说考虑到公司发展,本科学历的都还没有批准协商解除合同
    要我们最好都参加第三轮普通员工竞聘,否则便没有岗位了……
    是否可以判断单位已经开启了不要脸模式了?

    这种情况,是不是得要求公司6.30前必须回复我可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啊?
    要是本轮竞聘后我没有岗位的话,给我全市最低工资,会影响我的赔偿金吧?
    单位此时最多能留我多久?
    最后请问 要是此时单位不要脸了,不让我协商解除,有没有皮角方法?是不是可以用公司文件做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胜算大吗?

    本帖最后由 neversc0t 于 2018-5-15 00:08 通过手机版编辑
  • w
    wolffeng
    直接仲裁大队去咨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