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死刑的一点思考

  • s
    sceic
    这条太文明了,我猜等到了人类移民其它星球就像现在坐公交一样方便的时候才可能办到,比如把犯人冻住,扔到宇宙中....
  • l
    lijgame
    我觉得药家鑫判死刑挺公正的
    即合情又合法

    有些人再装逼装客观都不能改变这个判决是“即合情又合法”的这个事实
    要求判死刑的人就是枪就是干扰司法,那你们这帮要求不判死刑的傻逼难道就不是枪不是干扰司法?
  • 音速贵公子
    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 那还谈啥废不废的。 天朝就是一碗大馄饨便是。 吃饱了讨论废不废死刑了。
  • l
    lanlan052
    没有必要废除死刑 该判的绝对判 不管他是富二代还是穷二代
  • O
    Oldman
    所谓的废死派现在能做的也就是呼吁一下限制死刑的适用。马案在法律上没什么减轻理由,想说也没得说。而药案有自首情节,还可以呼吁一下。就这样。
  • y
    yzh
    杀人者都去自首不是很好吗?难道杀人者还要亡命天涯,顺路多杀几个才过瘾?
  • O
    Oldman
    自首是法院认定的。一方面认为判决死刑是正确,一方面又认为这个判决里的自首情节认定错误。这才奇怪吧。

    自首当然不是就一定要免死,但是正是因为这个情节的存在,所谓的废死派才可以出来呼吁一下……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最后一条不是说我吧。。。。

    你在那贴有俩观点:1、药不该死,2、药死了是围观群众的责任。。。

    我只对第二点有异议,我在tg作为废死派代言人好几年了好不好。。。。。。
  • 音速贵公子
    若他们是真心后悔冲动杀人, 自首当然是好。 若是因为自首了杀人就可免死所以才去自首, 那就只能苦笑了。
    中国法律里自首情节也只是可酌情减轻处罚, 药犯一案上就变成“不斩”的理由。 且不说药犯是否真有自首情节了。。。。。。

    最后我还是要说到土壤问题上。 欧美社会人均素质高, 法律制度完善, 可以有废除死刑的条件。 而这条件在中国绝对不存在。
  • s
    shepherdami
    指谁并不重要。

    你对我那贴的观点提炼有一定偏差:
    1、我确实认为药不该死,但那不是主贴观点,我也声明过对于药该不该死我只是说我自己的看法,并不是说大家都应该认为药不该死。量刑本身就是有一定弹性有自由心证空间的技术活,说哪个案子判得一定对或者一定错都有问题。

    2、我确实认为围观群众的舆论干预了司法,很大程度的影响了法官的判决。但那同样不是我主贴的观点。舆论的干扰是不是主要影响因素我不知道,所以群众负多少责我也没法说。但有一点我很肯定——说群众完全没责任肯定不对。

    3、我主贴的观点是“因为被煽动所以认为药该死不可取,要通过自己的理性思考得出结论”,这个观点所反对的不是“药该死”,而是“用错误的思维方式得出药该死的结论”。就像我举的例子,你把加号看成了乘号,正好遇到算2+2,老师说你是不对的,你说怎么不对了,答案就是4啊。

    剩下的去那贴讨论吧。
  • 音速贵公子
    同意判决结果, 不等同于同意判决书里所有东西都是正确的。
    同样我也可以说, 既然法院判决死刑是错误的, 但一方面又认为这个判决里的自首情节认定正确, 也是很奇怪的吧? 这是一个道理。
    既然自首不是一定要免死, 那么判决里自首情节认定错误和判决死刑的结论并不产生多少冲突吧?
    或者是否可以认为, 药犯一案里, 即便药真的事后自首, 他的罪行也严重到难逃一死?

    最后, 废死派不是主张有自首行为就当免死的那帮人吧? 废死派是主张不管犯多严重的罪都不当死的那派吧?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废死派跟素食派差不多,有蛋奶派鱼蛋派纯素派等等,不一定都是主张绝对不杀人的。。。。
  • s
    smilemiles
    理论水平低不是错,文化低也不是错,没学过法律和政治文明基本原则和常识更不是错,一样有权利发表诉求并要求讨论,但你不能什么都不掌握就做理论研讨状啊,这是装啊…
  • h
    holden
    shepherdami老师介绍的好像就是我所指的功利主义废死观了。这跟由信奉“不应杀人”而引发的废死观只会在一种情况下起冲突,那就是“死刑能在统计意义上减少恶性犯罪的发生”这一点得到了确凿的证明。或者说,如果这哪天得到了确证,那么以功利主义为宗旨的废死派马上就会转投入挺死派阵营。
  • z
    ztxzhang518
    俺支持增加凌迟以及各种酷刑~必须要当众执行
  • O
    Oldman
    我并没有认为药的自首一定就是成立的,这是事实问题,没有证据谁也得不出正确的答案,我没必要为法院背书……

    我质疑的是,既然你法院认定了自首(这是个法律问题,与事实无关),那么在现在限制死刑的大环境下(具体的依据可以看前面有人搜索出来的一系列的相关判例),你法院为什么就不顾现在对待死刑的控制标准(虽然自首不一定免死,但现在死刑控制标准却是比药恶劣的多杀人犯罪自首的往往都能免死)而一味判死?!因此,无论药是否该死,你法院判决书里的法律逻辑总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说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药即使该杀,也不能让一个有瑕疵的判决去结果他。
  • y
    yy77
    “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这是对的,所以需要国家机关,经由人民授权赞同的法律来剥夺生命。这是所有的法律中死刑的基本原理啊。
    不能用来作为免死刑的论据啊。
  • s
    smilemiles
    主张取消死刑的观点论证过程100个字以内可以完成:
    第一,死刑是一种刑罚工具;
    第二,作为一种工具死刑没有正当性(参考书籍:社会契约论);
    第三,作为一种工具死刑没有效率上的优势可言(参考数据:欧洲国家废除死刑前后犯罪率纵向对比,以及与保留死刑国家的犯罪率横向对比)。
    一种工具既不正当又无效率,理所应当废除。
    over
  • O
    Oldman
    你既然知道法律无非是人们的授权,那么人们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生命,又怎么能授予权利形成法律去剥夺他人生命呢
  • z
    zo
    148个字了:D
  • 1
    11508721
    剥夺了别人生命的人,为什么不能被法律剥夺生命?
  • s
    shepherdami
    不太正确,我提倡废死的动机是“宁可放过不可错杀”,只是为了反驳挺死派的“死刑有利阻吓”和“死刑有利杜绝事后逃避”两个据点来说的。整个论辩的思路是:
    1、挺死与废死是互斥的选择,只能选择其一。
    2、削弱挺死的依据,让挺死派意识到死刑无法达到他们想要的结果。
    3、既然死刑无法达到想要的结果,那么废死的可选择性就得到了加强。

    如果要从道德或信仰的角度去论辩,最终必然会陷入“你信耶稣我信佛”的意识空谈。

    还是那句话——要说服一个人,就诉诸利益而非诉诸道义。
  • O
    Oldman
    用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来反对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只能说这种思维还处在原始社会。
  • s
    smilemiles
    括号及括号内容不计入正文数
  • s
    shepherdami
    以眼还眼的同态血仇思想是法律意识最最早期原始的一种理念,这种理念早已为现代法理所驳斥,有兴趣可以翻阅任何权威的法理书籍,都是从同态血仇开始的,里面有对“为什么同态血仇很原始很不完善”的详细论证。
  • 测试一下
    死刑就是统治阶级诸多规则中的一项...

    根本没必要谈废不废~

    社会不需要了规则自然作废了...

    社会还需要规则自然还存在...

    严格意义上司法公正的情况下这规则自然很少会乱用...

    司法不公正的情况下...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 1
    11508721
    好吧,原始人表示支持杀人偿命
  • F
    FoxfoO
    死刑的废除的社会文明程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然产物。别倒果为因就行了。
  • 测试一下
    顺便真要谈论的话我认为废除死刑有因为有替代品呃...

    1是社会拥有信仰...

    2是文明高度发达...

    中国社会信仰社会主义嘛?~
  • F
    FoxfoO
    另外,“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是源于何种理论或价值体系的,这个很重要。
  • h
    holden
    所以shepherd老师是说,其实无论在道义上还是在理论上,占据制高点的实质上都是废死派,而主张死刑的人们,一是思想意识原始,二是被蒙蔽了眼睛、看不到死刑其实并不如他们以为的那么有效。而对于这样一波思想意识原始的人,最好的办法还是循循善诱用他们熟悉的思路去解释为什么要废死而不是把他们作为真正的对手去硬拼立场?
    我懂得很少但就是觉得,如果用这样简洁的办法就能实现废死的话那人类实在是很前途无量了-。-

    [本帖最后由 holden 于 2012-2-10 13:57 编辑]
  • 不知所谓无所谓
    如果我没记错,在药之前关于死刑是否应该废除的议题中,我是坚决反对废除死刑的。因为死刑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体现了生命对于金钱完全独立存在的价值。

    但是对于死刑的执行必须慎重。

    药家鑫的情况执行死刑没什么问题,因为情节特别恶劣。

    而死刑的执行,对于大多数TG人员,或者有权有势的热而言,本来就很远。因为很多时候都不需要她自己亲自动手,也就是说,死刑的受众里,屁民占了绝大多数。

    而对于死刑的执着主要体现在杀人偿命上,而不是其他方面,比如贪污腐败,很多时候都不会判处死刑,而且也太不会像杀人一样引起民愤 。所以说药家鑫的死与不死,完全不会影响有权有势者逃脱惩罚的几率。。。。
  • 不知所谓无所谓
    中国社会信仰实用主义。
  • O
    Oldman
    情节特别恶劣你得横向看,看看同时期的死刑案例再下结论不迟……

    当然,要是你法院一开始就不认定自首情节,那就什么话题都没有了
  • s
    smilemiles
    能解释下这几句话的逻辑关系吗,有点晕车…………
  • 1
    11508721
    说到底还是价值观的问题

    想废除死刑认为任何人没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那么剥夺别人生命的罪犯应该付出什么样代价?

    有的人认为为生命价值最高,所以期望死刑让罪犯付出生命作为同等的代价
    而有的认为剥夺罪犯的生命没有意义,可以服刑或赔偿等作为代价

    那为什么有人觉的有第一种想法的活在原始社会,你又凭什么否决别人的价值观?

    [本帖最后由 11508721 于 2012-2-10 14:15 编辑]
  • 不知所谓无所谓
    西方部分国家废除死刑才多少年,怎么支持死刑就成了原始社会,有些人扣帽子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下限到了原始社会。
  • O
    Oldman
    为什么说这种思维是原始社会,因为从原始社会开始就是这么想的,现代法律思维已经排斥了这种观点。当然,天朝的法律思维还没有现代化就是了……
  • 1
    11508721
    刚才被他这一句话差点噎死我,回头想想真是应了那句话,“不要和个2b争论,他先把你的智商拉到和他一样,再用丰富经验打败你”。
  • s
    smilemiles
    原始社会也不见得都不好,原始社会养狗吃粮,现在也养狗吃粮,原始社会在族群内提倡互助互利,现在也提倡互助互利,有些人扣帽子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 O
    Oldman
    以命偿命的观点来源于原始社会,有问题吗?支持死刑的国家当然不一定就是什么原始社会。只是如果用以命偿命来支持死刑,那这种思维仍然是原始社会传承下来的观念而已
  • 不知所谓无所谓
    钱就是钱,命就是命。

    死刑执行要慎重,过去发生冤案,就是错判了死刑,导致无辜者被执行。
    慎重判决就是最大程度避免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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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8721
    是不高明,礼尚往来而已
  • s
    smilemiles
    这个帖子还是能看出来,虽然支持死刑的并不都气急败坏,但气急败坏的基本上都支持保留死刑:D :D
  • 1
    11508721
    也能看出来支持废除死刑的人否定了支持保留死刑的人的价值观,而他们的理由是这个价值观太原始,不够文明。
  • s
    smilemiles
    我想问问死刑是怎么体现对生命的尊重的……………………这个有点难度,最近穿越剧看得少,理解这方面的理论有点不在状态…………哦对了,阿拉伯国家还有石刑,就是用石头砸脑袋,是不是也体现了对脑袋的尊重啊?
  • O
    Oldman
    重申一下,我那句话是在阐述“以命偿命的观点是原始社会的产物”,进而隐含着“现在这种观点自然应该被淘汰”的意思。除此无他。